昨日,彭泽的石先生来电向晨报反映,他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的铲车,已用了半年,但现在原卖家却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铲车拖走了,自己需要讨一个说法。
记者 丁熠星
分期付款所购铲车被卖家拖走
石先生在彭泽的一处工地做事,去年11月,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九江龙浔有限公司销售员罗某手中购买了一辆28.6万元的铲车。让他没想到的是,7个月之后,这辆铲车被该公司拖回了九江。
“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拖欠了太久的期费。”石先生告诉晨报记者,当初,他从罗某手中购买铲车时就表示费用不够,“于是他(罗某)说,把首付付了就行,后面分期付款可以晚2个月交。”
石先生说,原本说好签订了合同,分期付款可以延迟2个月。考虑到这样压力小些,他就决定购买,并付了10万元首付。2个月后,即今年2月,他开始分期付余款,到6月,共付余款5万元。而合同上显示,到6月,其本该付款24.1万元(含首付款)。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7月12日,这台铲车就被该公司拖走。
是误解,还是忽悠?
昨日,石先生和晨报记者一起来到九江龙浔有限公司,两位熊姓负责人对此事进行了解释:“他(石先生)拖欠分期款的时间太久了,按照合同,我们有权在不通知他的情况下收回的。”负责人说,按照合同上的付款日,石先生拖欠了9万元,逾期天数一度达到了62天。
然而,对于石先生所说的“罗某的口头承诺”,负责人则表示,这是石先生误解了销售员的意思。“这个很正常,有时候为了达成一单,销售员会说没钱没关系,过2个月再付,但并不是说延期到2个月以后,而是两月以后把钱一起付了。”
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那位姓罗的销售员始终没有露面。负责人解释罗某有事来不了,因此罗某和石先生是否真的达成了某些口头协议,晨报记者不得而知,但是负责人的态度却只是说:“按合同上办”。
协商:一次性付款或打官司?
按照合同,石先生想要拿回拖车,就必须一次将余下的款项全部付清,也不收取利息和其他费用。负责人介绍,因为石先生拖欠款项时间太久,他们不敢让他继续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留下铲车。
但是对于石先生来说,却觉得十分不合理,“就因为相信了罗某的一句话,导致这么一件事的发生,对我来说,伤害很大。”石先生说,他将考虑是否走法律程序。
(原标题:彭泽:分期购买的铲车为何被卖家拖回?)
责任编辑:HW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