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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彭泽鲫”证明商标通过专家组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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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近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公告获喜讯,2014年第14期、第九分册、第31类、第13363466号,公布江西省彭泽县彭泽鲫产业协会申报的“彭泽鲫”通过专家组审定,现将公告于社会监督。
  

       彭泽县是全国淡水渔业重点县,全省渔业十强县,国家级彭泽鲫养殖标准化示范县,“江西省著名商标”,2003年省品牌成形委员会评为“江西省名牌产品”,2005年被中国流加协会授予“中国鲫鱼之乡”称号,2004年该产品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2010年被农业部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等“头衔”,为了更好的发展品牌,保护品牌,将品牌优势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品牌效益,品牌战略,彭泽县将“彭泽鲫”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发表于 2014-6-11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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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1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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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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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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