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我们是原水产场的职工和家属。在2008年国家为了保障农业人口的吃饭保障问题进行了土地改革,县政府落实国家 土地税改政策时对照其他的农业单位和农场对我厂进行了土地在分配。具体情况是我们厂一千多人口在2008年都享受政府分配的人均一亩的口粮田。由于当时人多地少人均只有6分田。经水产局,厂,两级领导和我们协商经过我们同意将口粮田发包他人承包。所得承包费按实际享有人进行分配。另于下四分田则由水产厂折算资金补发给我们。(可调取水产厂发口粮田的资金表)
2010年 我们职工为了顾大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进行改制,当时改制的时候是改掉我们这些职工的身份而不是改掉我们大人小孩赖以生存的口粮田。当时负责改制的政府领导一下承诺我们的口粮田不会改掉的情况,我们厂改制顺利完成。在改制后的两年。水产局和原水产厂领导还是按改制前和我们协商的口粮田发包和补发四分口粮田下发我们口粮田资金。而在2013年水产张局长口头上说我们没口粮田了连未成年人享有的生活保障也被剥夺了。也不在下发当时协商的4分田了。我们接受不了。多次找到局长询问情况和收回我们口粮田的政策依据。但是张局长总是推委,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拿到我们享受实际分配人的权利口粮田。在水产局没任何说法和政策依据收回我们田地的情况我们找到现在种植我们田地的承包人(附现有种植我们口粮田人的流转合同)他拿出一份土地流转合同。我们看了。我们觉得不可思议。我们的口粮田怎么会到一个我们都不认识的人手里发包出去的。这份合同有没有法律依据?
原 水产厂五七迂1000多亩的田地是我们农业人口享受国家政策保障我们水产厂一千多人赖以生存维持基本吃饭问题的口粮田。根据国家政策任何人都不得任意剥夺征收。现在由于改制。我们这些原水产厂职工全部失业。大人小孩连温饱都解决不了。我们所有实际享受口粮田权利者强烈要求政府领导督促水产局归还我们的口粮田并追查2013年口粮田发包后资金的去向。我们要吃饭,要生存。希望政府早点解决我们的民生问题。
原水产厂实际享有口粮田权利人(附签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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