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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激发全县干部群众投身“一带三区”建设的热情,打造彭泽县文化品牌,提升我县知名度和美誉度,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县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彭泽县城市形象展示歌歌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词作者、爱好者均可应征。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三、征集要求:歌词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旋律优美,要充分体现彭泽的秀美风光、丰饶物产、厚重文化、建设成就和人民的精神风貌,立意高远,寓意深刻,简洁精炼,便于传唱,易于流传,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全方位展示彭泽城市形象。
四、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对最终选用的词作者,给予5000元奖励。活动还将设置三名入闱作品奖,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
五、投稿须知:
1、应征稿件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可采取单词或词曲并投的形式投稿。并须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如果有条件的也可提供录音作品或小样。
2、应征的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作品提交人自行负责。
3、来稿(含录音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投稿地址:
来稿请寄:彭泽县文化馆邓敏琴收,并在信封上注明“彭泽县城市形象歌”征集字样。
邮政编码:332700
联系电话:0792-5625823 15979921636
电子邮箱:ly5663652@163.com
彭泽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彭泽县旅游局
2014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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