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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起醉驾将被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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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目前,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已被上升为违反刑法规定,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省城交警部门表示,他们正在开展专门培训。届时,一经查获将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部分内容,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这次刑法修改增加的规定,只要有醉酒驾车的危险驾驶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后果,也将依刑法进行处罚。

发表于 2011-3-17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早就应该这样,不然怎么如此多的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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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要严厉打击醉酒驾驶。从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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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醉酒捉到就是个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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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我要举报,经常晚上12点酒后驾驶,希望马当交警可以十二点后注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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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现在都这样~
有哪个开车的不喝酒的啊~只有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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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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