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的的鬼 于 2013-11-1 14:57 编辑
一、引进对象
学科带头人,能够引领带动专科发展,或具有创立和组建特色专科能力。
二、基本待遇
对符合条件人才,经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给予以下待遇:
1、考核合格录用者,医院给予安家费5万元,帮助其迅速解决安居问题;
2、工资实行年薪制,每年10至20万元(或底薪加绩效工资制);
3、提供10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工作满十五年后给予全部产权;
4、其它相关事宜可面谈。
三、招聘原则
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全国,实行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四、招聘职位
重症监护(ICU)、乳腺专科、肿瘤专科、精神病专科、手外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内分泌内科、血液内科、普通外科、肝胆外科、普通外科、小儿外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矫外(骨)科、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感染性疾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麻醉科、疼痛专科等专业学科带头人。
五、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
(2)遵纪守法,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4)爱岗敬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2、职位条件
(1)具有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1983年月1月1日以后)以上,60周岁以下;
(2)在上述相关专业学科有突出建树,能够引领带动专科发展,或具有创立和组建特色专科能力,以及具有指导和教授下级医师能力;
(3)具有三甲以上综合医院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曾经担任过科主任者优先。
医院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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