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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法官巧调借款合同纠纷为当事人解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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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以自己名义贷款帮别人筹钱,自己却被告上了法庭。8月21日,经过彭泽法官不懈努力,当庭成功调解了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法官人性化的工作方法也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2011年8月份,案外人杨小兵因做生意需要资金,找到其舅舅孙新来、姨丈古辉征,希望二人出面帮其在信用社贷款。孙、古二人考虑到亲情,便以各自名义在彭泽县马当信用社各贷款十万元,并将贷款如数交给了杨小兵。借款到期后,信用社多次要求孙、古二人偿还借款,二人均以没钱和不是我自己用的为由拒绝还款。信用社无奈于2013年8月5日诉至法院,要求孙新来、古辉征偿还各自借款本息各十二万余元。

    彭泽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入二被告所在的村了解情况,得知孙、古二人都是老实本分之人,之所以拒不归还借款,是因为觉得贷款不是自己用的,思想上一时转不过弯来。因为杨小兵没有及时还款,孙、古二人与杨家已经有了不小的隔阂。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也为化解孙、古两家与杨家亲郎舅、亲姨夫间的隔阂,法官特意安排两案庭前调解,并特意交代孙、古二人,调解时约上杨小兵一同到庭。

    8月21日上午,法官将各方当事人约至法庭进行调解。法官先对孙、古二人讲解了借款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虽然贷款二人没有实际使用,但不影响与信用社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以此为理由拒不还款行不通。在解开孙、古二人的思想疙瘩以后,法官又做起了杨小兵的工作,指出做人应以诚信为本。经过法官不懈哪里,最终孙、古二人都同意归还借款,案外人杨小兵做担保,保证借款本息在2013年9月30日前按时归还。

    孙新来、古辉征对于调解结果均感到十分满意。调解协议签订以后,孙新来树起大拇指向承办法官连声道谢:“谢谢法官为我解决了这个麻烦事。这段时间我一想起在信用社贷款的事就整夜无法入睡,今晚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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