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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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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雄鹰展翅 发表于 2013-8-21 17:45
补充关于对“同姓、异姓,外及亲朋”的看法:如果是将有偿使用者(除本村免费使用者)分类,理应是分为 ...
补充关于对“同姓、异姓,外及亲朋”的看法:如果是将有偿使用者(除本村免费使用者)分类,理应是分为两类:同姓和异姓。怎么还多了一类“亲朋”呢?从家族来说,“亲朋”必是异姓。这里将有包含关系的“异姓”和“亲朋”并列为两类,逻辑关系上明显混乱。
如果分类是针对所有使用者(包括免费和有偿使用者)的,道理相同。
我依然赞同你的观点,这上面罗列的四类人其实都是一类,即有偿使用类。说白了就是外邑(村)的不管是同姓、异姓、亲戚或朋友都必须交付租金(或抵扣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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