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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李天一团 伙涉嫌强(轮)奸案开庭日子的日益临近,梦鸽开始绝望发疯,近日不仅向警方提出控 告(这没问题),还极其不当地向公 众公布了不乏淫词秽语、却没有证据支持的控 告书全文(这涉嫌违法),从而严重侵害了他人名誉,将自身置于被酒吧经营方以及受 害 人杨女士以诬陷罪反诉的危险境地。据悉,酒吧经营方和杨女士的代 理律师均已表态,在刑事案判 决之后,他们将向梦鸽提起另案诉 讼。梦鸽母 子俩都将官司缠身看来已经难免。
梦鸽的绝望发疯我能理解,作为母亲,她为救儿子免受牢 狱之灾,在法槌即将落下之前孤注一掷,作最后一搏,虽说是徒劳的,却是在尽母亲的本份。值得注意的倒是兰和这两天的表现,表面上看,他仍然在微博上不断发帖,接受采访时振振有辞(但冗长而空洞),但如果细心加以考察,却可以发现这个滑头却已经开始同梦鸽切割了,换句话说,他已经清 醒地意识到了这当中的巨大风险,不准备完全随着梦鸽的歌声起舞了。
大家不该忘记,兰和在刚当上梦鸽家的法 律顾问时,上月19日曾经在微博上以公告的形式明确宣布:“作为李天一家人的法 律顾问,经授权,关于李天一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 一发布。”从那以后,应该说他也确实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包办了梦鸽家一切对外信息的发布,他成了梦鸽家的唯一新闻发 言 人。
然而我注意到,兰和对梦鸽家对外信息发布的包办行为这两天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7日凌晨他公告了梦鸽报案的消息,但仅仅提到梦鸽向北 京市公 安局正式提交控 告函这件事,却未披露《控 告函》原文,那份不乏淫词秽语、却没有证据支持的《控 告函》原文是次日由梦鸽本人向新浪娱乐独家提 供的,然后兰和再以“转发微博”的名义于昨天予以转发。这就很有 意思了,兰和不是早就宣布“关于李天一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 一发布”吗?怎么这么重要的法 律文件会绕过你这个法 律顾问和唯一新闻发 言 人,要劳你的雇主亲自跑到别家渠道上发布、然后你再很麻烦地搞出口转内销式的转发?
这种做法很不合常理,绝对有违于你兰和同梦鸽家的雇 佣约定,一般人看不出其中的玄机,但我仔细一琢磨,明白了:这就是你兰和的滑头之处,你知道向社 会公开控 告函内容的举动是蕴含 着巨大的法 律风险的,哪怕是受雇发布,恐也逃脱不了法 律干系,你为了保护自己不受牵连,开始小心翼翼地同梦鸽切割了,让梦鸽这个救儿心切、一切都准备豁出去的傻女人替你干本来应该由你来干的事情。你兰和太狡猾了。
但这种狡猾只是一种小聪明,绝对成不了事。不仅成不了事,还不经意间透露了你们雇 佣双方内心一致的心虚。你们其实都很清楚,从警方开始立案,再到检方完成起诉,这么长的时间再加上退回补充侦察,李天一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已做得十分扎实,其扎实程度要远超过你们这份控 告函对别人的指控,你们只不过是孤注一掷,作最后一搏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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