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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佳木斯市桦南县网友向本报报料:因偷情被丈夫发现,桦南县孕妇谭某竟然想出了找个女人给丈夫奸淫的“计划”。24日,谭某故意在路边摔倒,将扶起她的被害人小萱(化名)以送自己回家为名诱骗至家中,夫妻俩用安眠药迷住小萱后,供丈夫白某奸淫。事后,又将小萱杀害抛尸荒郊。28日晚警方破案,涉嫌杀害小萱的谭某和其丈夫白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晚,本报特派记者抵达桦南县调查,当地公安机关知情人士透露,初步核实为孕妇谭某因孕期无法与丈夫同房,便想找一女子给丈夫寻欢,并导演了24日晚试图迷奸并杀害少女的残忍一幕。
大院内居民讨论最多的还是两名嫌疑人的动机,一位大娘告诉记者:“大家都说那个孕妇和其他男人偷情,但被丈夫抓了现行,虽然没离婚,但丈夫总拿这事说事,那孕妇就跟丈夫说给他找个处女补偿。”(2013,7,31“东北网”《孕妇装病骗回女孩供丈夫性侵 女孩反抗被杀》)
如果不出意料,那么报道中网友和邻居大娘所说的原因,应该是此案发生的诱因。也就是说,孕妇在外面偷情被丈夫发现,且双方婚姻关系尚在,丈夫因咽不下戴“绿帽子”这口气,所以经常拿这事说事,而孕妇自认“理亏”在前,再加有孕在身无法与丈夫同房,就跟丈夫说给她找个处女补偿,于是才有了报道中血淋淋的一幕。
而如果按公安知情人所说的那样,也并非绝对没有可能。但如是这种可能,那么只能说明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变态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怀孕不能与丈夫同房天经地义,无论是从孕妇而言,还是为孩子着想,都是理直气壮的事,缘何要拿别的女人来做替代品?且如果是这样,自己的妻子身份和权力去了哪里?这不变态之极?
然而问题出在哪里?就出在“变态”二字!因为夫妻关系变态,孕妇就想出一个变态的招来,丈夫因为自认是妻子的问题(不管是纯粹因偷情而起,还是纯粹因怀孕不能过夫妻生活而起)而使双方关系变态,就理所当然接过这个变态的招来,变态得用安眠药将女孩迷成“替代品”,变态得拿人家的处女说事,变态得用人家的善良上手,变态得连人家例假也不放过,变态得“替代”不成致人死命,变态得夫妻双双移尸灭迹……
处女该死?善良有罪?不能做好事了?并非!即便从因果报应而言,不有一个“人在做,天在看”在?即便孕妇有一个怀孕期和哺乳期在,杀人偿命这样的恶性事件,她岂可逃过牢狱之灾?而那个丈夫白某,不立马得领了牢狱之灾?而等你们双双进了牢狱之后,现在尚在腹中的孩子,不已经成了没爹没妈的孩子?害人害己要害到未出生的孩子身上为止,不说明那是报应?不说明他们欠下的血债,竟要自己无辜的孩子来“还”?
哪怕不是因果报应,以现在的警方破案水平,以现在的现代化技侦手段,不还有一个“要使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那记录着一切的视频,不说明了这一点?这不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个只差一个月就到十八岁生日的少女走了!一个未来的善良“白衣天使”走了!准白衣天使惨遭杀戮竟祸起“处女”?并非!祸起的是变态!祸起的是祸心!但我们就此被吓得止步不前了?因为“一朝被蛇咬”,我们就永远不做好事了?不!这个社会做好事的人已经越来越少,这个社会善良的人已经越来越少,我们不能退步!我们还要顶起!只不过,当善良的人在做好事的时候,千万别忘记能够存一份保护自己的心!
小萱,一路走好!天堂没有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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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控曝光
[全屏欣赏]
同学好友微博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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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起:犯罪心理(CM)里有一集,说父亲带着孩子到商场,让孩子假装走失,遇到好心的妇女就上前哭诉,说和爸爸约好到楼梯间汇合,请求妇女带自己去。于是无数的妇女被杀害了。所以说,有事找警察。永远不要因为任何理由跟随任何人去独处的指定地点,你不知道那里有什么等着你。
最后说下,我不是拦着大家做好事,遇见有困难的人该帮还是要帮,该扶还是要服。但是帮了扶了直接往警察局和医院送。重点是“不要独处”、“不要轻信”、“不要去僻静的地方”、“不要离开旁观者可以触及的范围”、“不要透露私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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