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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乘客在地铁上吃东西,竟引来热干面扣头。这一事件的起因,其实是非常小的事,但结果出乎常人意料。
泼面者不听劝阻固然是事件起源,但将其不顾大庭广众之下的发飙,归结为其素质不高或道德水平不高,这样的指向则似过于武断。应该说,类似于“激情犯罪”,影响一个人特殊场所的道德表现有很多因素,临场的外界刺激会导致平常心的波动。拿这个泼面者来说,也可能日常压力大,心有烦恼,面对陌生人的“随手拍”镜头,因爱惜脸面心生愤怒,进而情绪失控,产生不冷静的极端行为。
在公共场所提倡文明无疑很有必要,但有些时候,因为没有采用最合适的方法,必要的文明引导成了一种道德审判甚至道德绑架——在这件事上,劝阻吃东西本是好的,但由于“随手拍”式的监督,可能无意将一个违反公共道德的人置于网络曝光甚至人肉搜索的尴尬境地,没有顾及到对方的尊严,其结果是,不文明行为人原该因其行为而感到羞愧,却往往恼羞成怒,产生逆反心理,导致错上加错。
社会上这种现象并非个例。有时可能因为痛心疾首,一些人倡导文明时没有讲究方法,有的直接呵斥,有的语带讥诮,甚至不由分说,强行介入,居高临下。应该说,这样的态度与方式,都带来不了道德,传递不了文明,只会走向文明的反面。
动人心者,莫先于情。我们不能因为站在道德高地上,就忽略了对方的自尊。事实上,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对于大多数成年人来说,只不过一时的过激反应或自身存在不文明的习惯便做事出了格,出现不文明行为。如果此时受到温馨的提示、文明语言的导引、人性化的示范等,他们便会有所触动、感悟,这正如老话所讲的,浇花浇根,劝人劝心。
应该说,在公共空间里,做到遵守秩序,文明礼让,并不是一个很高的要求,普通人都能做到。维护公共道德,不一定非要用惩戒、曝光等方式,婉转说理,正面鼓励,更能感染人、教育人,也一样能产生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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