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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学》分析李天一轮奸案大逆转(技术贴)森森姜林/文 人民网已审核通过
总算有些明白了,李天一恶性轮奸案:当“轮流发生性关系”等系列狡辩失败后;当李天一处在成为替罪羊的危险关头;当四名同伙在李双江夫妇即将忍不住揭开内幕的恰当时刻曝光;当保护老艺术家成为借口,媒体很快保持缄默;当无罪信号发出,内部调解加速;当法律成为挡箭牌,被权力利用,很快就要妥协,但愿一切不是在意料之中。
《心理学》是个好东西,可以透视人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包括人们自己都不曾意识到的心理表现,说大一点为社会弊端和心理疾病的临床症状,善恶由心生,一切都是那么赤裸裸。
李双江好色,因为跟小三玩性,不得不跟原配离婚,然后继续色诱,跟小自己20多岁的梦鸽结婚,生下李天一。随着李天一长大,李双江也在慢慢老去。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李天一终于不负众望,继承了父辈的色,将李双江拍死在沙滩上。
好色交配,必将传递好色的基因,生出来的孩子也将是好色的孩子,再加上李双江的潜移默化,又将李天一骨子里的色心培育。试想一下,从生下来,李天一就发现父亲李双江在逐渐年老色衰,当青春期发育,14岁以后,开始感受母亲的风韵犹存。李双江夫妇年龄相差20岁,同样也是性功能的差距,如何去弥补?
李双江跟梦鸽结婚之时还正值壮年,李双江1939年生,梦鸽1966年生,他们结婚时,李双江51岁,梦鸽24岁,然而,李天一的出生是6年后,也就是57岁的李双江和30岁的梦鸽怀孕。57岁已经到了性功能晚期,30岁的少妇却是性欲最强,但57岁的男人却又是最好色的时期,因为性功能下降,导致色心的急剧膨胀,在这种状态下怀下李天一,如果长大后不能演变成轮奸犯罪,都不正常。
出来混,迟早要还,纵观那些乱伦的明星们,变态的组合,变态的婚姻,终将祸害下一代,种下恶果,酿成悲剧,只是他们的下一代还没有发育成人而已。话说回来,用金钱和物质去豢养的宠儿,只会让儿女更加叛逆,为非作歹,目中无人,犹如蛀虫一般。李双江跟梦鸽在色欲中生下儿子,同时又在色欲中忽视对儿子的管教,加上自己色欲的言传身教,才造成了儿子色欲方面的违法犯罪。
犯罪是必然的,因为嚣张跋扈,因为深知父亲李双江可以摆平很多事。李天一2011年打伤一对夫妇,本来劳教一年,却因双方达成和解,劳教不到四天,就被解除教养。李天一在三年级时,曾将一名二年级同学推下楼,但后来这事儿“秘密解决,不了了之”。李天一还抢过游戏机,他每次犯了错误,总能平安无事,因为他很有背景。李天一在美国读书时,还曾因小问题和同学争论至大打出手,并将同学的蛋白粉换成洗衣粉,口出狂言:你敢到中国来,我就捏死你,你知道我爸是谁吗?李天一劣迹斑斑,数不胜数。
时间回到2013年2月,回到李天一轮奸的主题,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天下第一。警方称:2月17日晚,某女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013年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天一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既然是轮奸,为什么要因强奸罪名刑拘。笔者单方面理解,纸已经包不住火,唯有强奸罪才可以做到只关押和审判一个人,也许从这一刻起,李天一就开始扮演替罪羊角色。
不得不说,李天一这一次玩过了火,公众的死盯不放,完全超出了李双江夫妇大事化了的能力范围,在采用“轮流发生性关系”等各种借口推卸责任失败后,他们开始动摇。他们不敢代替儿子认罪,以获得公众的原谅,因为认罪就意味着判刑。他们原本以为可以委托律师钻法律的空子,可以让公检法为难,达到逃避罪责的效果。
舆论还是太聪明,也许是受害人一方在穷追猛打,亦或是对李双江不满的对手们在后面捣鬼,背后捣鬼的不排除李双江前妻。聘请律师公开辞职让李双江夫妇慌了神,感到事态严重。无奈之下,李双江夫妇不得不想到利用李一天四个同伙的力量,责任共担。他们肯定不愿意自家的儿子成为替罪羊。由此推断,网络上有关四个身份背景的同伙谣言,很有可能是李双江夫妇故意散发出来。
四个同伙的身份成功转移了公众对李天一死盯不放的视线,再加上网络舆论关于李双江夫妇作为知情人公开四名同伙身份可以求得公众对李天一罪恶原谅的诱惑,相关部门和领导开始慌了神,马不停蹄地陆续公开四名同伙的身份,其中有两人姓魏,是表兄弟关系,长春人,二人中的表哥与李天一因补习班认识,家人经商,家境殷实。还有一人是高中生张某,最后一人成年,是公司职员。
笔者从《心理学》探索李天一跟四名同伙之间的关联。长春的表兄弟,家境殷实可以跟开宝马的名人混在一起,特别是和23岁的公司职员,他们一起去酒吧喝酒,实在有些不搭配,还有另外一名高中生张某,不需要读书学习,公司职员也不需要上班。这样的关联性似乎已经超越了《心理学》的理解,有违常理。李天一这么目中无人,怎么可以看得起家竟如此殷实的人?特别是23岁的公司职员,应该是趋于理性,又怎么可以跟几个乳臭未干的浪荡公子搅在一起?的确有些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这么说来,除了李天一,其余四人都是好人,如果没有长时间无法无天的积淀,人们凭什么相信,这四人是一时兴起,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威胁恐吓将一名女人带进宾馆,并强行轮奸。关于李天一的身份,也很有可能是受害女曝光出来,其余四个为什么没有同时曝光,难道是不敢,还是被威胁和告诫不能说?
由于四名同伙身份的确认曝光,李双江夫妇似乎见到了一丝曙光,第三任律师也紧接着面世,有点戏剧性,却又像是刻意安排。这名律师可算是胸有成竹,首先大肆批评媒体没有保护未成年隐私,同时没有对老艺术家爱护有加,随后说出酒后发生性关系不是强奸和轮奸,并扬言要做无罪辩护,这样的信息披露,或许注定了李天一和四名同伙无罪释放的结果,否则,法律怎么可以允许这名律师大放厥词?
一切都在预料之中,一切都在妥协,一切都是为了保全,一切都是为了掩饰,最后践踏的永远是法律尊严,伤害的永远是老百姓脆弱的心灵。笔者无话可说,只能敬告那些名人,未成年隐私的保护跟公众名人的违法乱纪怎么可以混为一谈?李天一和李双江夫妇本身就是靠名誉获取关注,他们的一言一行本身就具有代表性,难道他们犯了法,媒体还要刻意隐瞒,使其继续披着狼皮为非作歹,欺骗公众的信任吗?就像百度,只要掏钱,就可以将负面信息屏蔽,披上仁义的伪装,不知道还要祸害中国多少年?既然名人重视名誉,那就更应该在一言一行中多检点,多洁身自好。(森森姜林分析于2013年7月14日晚,拒绝任何跨省查水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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