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表彰江西省第四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的通报》(赣字〔2013〕17号),彭泽县工商局荣获“江西省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继连续五届荣获“九江市文明单位”之后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彭泽县工商局坚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大局,以促进地方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绩。
一是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依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通过集体学习、讨论交流、公开承诺、培育先进典型等方式,把大讨论活动和推动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抓住了提高工商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工商良好形象这一创建工作的关键;
二是以信息化创建为依托,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将考学、考勤、考绩融入创建工作,利用信息化制度管理,促进了创建工作。依托信息化建设创新管理机制,从“机关文化、工商精神、监管服务”入手凝聚创建精神、创建文化、创建品牌的文明创建工作。
三是以携手共创共建为依托,把文明创建工作延伸到一线。该局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帮扶单位开展了携手共建活动,按照“制度创建、文化创建、管理创建”的工作要领,紧密结合班子队伍建设、创先争优、机关党建、综治维稳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围绕职能、立足规范,广泛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了和谐、文明、欢乐的文化氛围。
四是以廉政教育讲堂为依托,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清正廉洁。打造浓厚的工商廉政文化氛围,开展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自查自纠等形式的干部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维护了工商队伍的廉洁自津;同时局党组高度重视思想教育工作,按照《思想道德修养》的核心宗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讲堂、学雷锋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近年来,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每年都参与希望工程捐款活动,以捐助月收入的1%为参考数,为彭泽县贫困学生募集希望工程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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