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企业闲置土地252亩,国土部门依法处罚并向法院申请执行。5月份以来,彭泽法院通过一个多月耐心细致的执前释法工作,巧力执行了这一批土地闲置费征收案件,并推动该252亩闲置土地迅速得到利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年初,彭泽县政府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对本地企业占用国有土地而闲置不用的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少企业都存在闲置土地问题。为此,彭泽县国土资源局对这些企业做出了征收土地闲置费的处罚决定,并将不予执行处罚决定的七家企业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调查了解到该批案件共涉及土地闲置面积252亩,且被执行人都是县政府招商引资企业。考虑到执行对象的特殊性,彭泽法院院长甘新宏亲自参与该案的处理,多次与企业代表座谈交流,宣传政策法律规定,促使被执行人认识得到提高。通过与各个企业沟通、谈话,执前释法,让企业明白闲置土地需要承担的后果,以及交纳土地闲置费是法定义务。最终这些企业主动将187万余元土地闲置费交到法院。并且通过这次执前释法的巧力执行,以案现身说法,督促这些企业迅速规划利用土地。
九江亚航锻铸有限公司负责人翁某表示:“通过法院释法,我对土地闲置相关法律规定有着更清楚的了解,知道自己让国有土地闲置是不对的,我们将在近期把这些土地利用好,让它发挥更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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