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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读费“退休”了 助学费“接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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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本帖最后由 雄鹰展翅 于 2010-12-27 12:52 编辑

借读费“退休”了    助学费“接班”了
我省叫停借读费已近两年     现在学生跨地段读书交费更高

       教育部近日删除了《小学管理规程》第十二条中的“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的规定,使得小学收借读费无法可依。其实,我省早在2009年春季就已叫停借读费,但现实是,借读费取消两年后,家长们如要让小孩跨地段就读更好的学校,所要缴纳的“捐资助学费”比原来的借读费更高,这一现象在其他省份同样存在,如何让借读费彻底消失已成为一个社会命题。

      现状
  我省去年已叫停借读费

    12月13日,教育部第2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的12条规定或名称进行了修改,其中一条删除《小学管理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6号)第十二条中的“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一石激起千层浪,教育部的这一举措,使得“借读费”再次引起热议。

  其实,在2009年年初,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就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自2009年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随后,我省教育厅下文要求我省各地从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停止收取借读费,各地、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执行。此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三家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中规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跨区域或学区招收的学生可按政策规定收取借读费,其收费标准委托各设区市价格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调查
  捐资助学费收费更高

    借读费在2009年全国上下都宣布取消时,曾带给家长短暂的欢欣。网友“地球仍在转动”在“江西论坛”上发帖表示:“希望永远没有‘借读费’这一词汇了。”只是,就像网友“载水舟”所回复,“换个马甲继续收”的现实又让换汤不换药的捐资助学费流传到家长中间。要让小孩跨地段去更好的学校就读,不用再交借读费,但捐资助学费很难免去。如在省城南昌,小学六年或初中三年一共需要交4800元捐资助学费。同样的现象存在于九江、抚州等省内各地,在北京、重庆、上海等省外也存在,借读费取消的政策并没有让借读费真正消失。

  “捐资助学费是家长自愿交,这是个人或企业对教育事业发展的一种自愿捐助,家长可以不交。”对于南昌市教育局计财处负责人的这句话,许多家长表示,如果不交就意味着无法跨地段到更好的学校就读。“为了孩子,你还能不去为教育事业做点贡献吗?”南昌一名家长李先生的话道出无奈。

  
原因
  教育投入与支出不均等

    之前的借读费或者现在捐资助学费是否一定要缴纳?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有何无奈之处?南昌市一所重点建设中学的校长告诉记者,取消借读费之后,财政部门的生均公用经费是有所提高,但目前提高的程度还不足以缓解学校建设的经费支出。他说,在取消借读费后,捐资助学费都归入南昌教育基金会,基金会给学校返还一部分支持学校建设,其他的用于支持更薄弱的学校,包括支持学校硬件设施建设,资助学校家庭贫困教师、学生,如在过去一年里,农民工子女定点接收学校南昌三十中就获捐8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

  “如果只收学生不收费用,在目前的财政投入下,学校无法支撑。”该校长介绍,学校跨地段就读的学生多了,教师、设施、保障项目都要随之增加,这些都需要经费来支持。

  
根治
  所有学校须均衡发展

    26日,江西财经大学MSW(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唐斌对此发表了看法。他说,家长之所以会让孩子跨地段就读,是因为现在中国的优质教育资源稀缺,使小孩接受优质教育的几率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只能通过缴纳借读费或者捐资助学费帮助孩子取得优质资源。所以,要消除借读费或捐资助学费,必须均衡发展教育,改善薄弱学校的硬件设施和师资等条件,使孩子不需要跨地段就能就读好的学校,“这是消除借读费的根本办法,但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此外,唐斌认为,中国家长从古至今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不少家长还在孩子就读学校上有攀比心理,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不比别人的孩子差,而正是这种心理助长了跨地段就读之风,让借读费或捐资助学费有收取的可乘之机。“其实,好学校也未必适合每一个孩子的发展。”唐斌表示,家长应该让孩子去适合家庭经济条件、适合子女发展的学校,这样既不会有经济压力,也不会给孩子带来心理压力。

(大江网)
发表于 2010-12-27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哇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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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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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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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84:} 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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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说得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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