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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法律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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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0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我叫胡斌,我是受害人却得不到公正对待,而犯罪人更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发帖让大家体会我的感受和对中国法律的看法,好希望有哪个有力度的人或媒体或单位能够帮我,花多少钱我也愿意。。。。。。。
  法官重罪轻判,隐瞒判决,回避本人,这样做哪里是秉公办案,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简直可以说是江西彭泽法院的耻辱。
  我受伤已快两年,这两年给我带来巨大的损失,严重的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无论如何也不能挽回本不该发生的物质与精神的成本。而这次判决更给我带来精神上的极大伤害。。。。。。为什么寄托,相信法律公正,公平的愿望却难以实现呢??应该公正的法官为什么却无视法律的存在随心所欲地断案?扪心自问我们的法官是否可信?如果百姓心目中最为公平公正的法律都不可信,那么百姓还有什么地方可寻公平公正呢????此事如果得不到公正的处理,我情愿由受害人转换成犯罪人,既然得不到执法机关的公正,那么只有自己去创造心里平衡罢了。。。。。。。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人民法官,必须深深懂得,如何将手中的天平抓稳,不让天平倾斜,让公正,公平,公开真正的体现在民众面前,如果把公平,公正,公开变成了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那将是法律之悲哀、人性之悲哀 ,江西之羞辱、中国之羞辱 !!!!!!!!!
发表于 2013-6-21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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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你的事情我不清楚,但我看了你的空间确实让人痛心。关于彭泽法院认人执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我是一清二楚,更是不争的事实,于法理不容!于情理不合!于民心不服!{:1_256:} {:1_256:} {:1_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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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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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胡斌周华钗一对难兄难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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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2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你懂得 发表于 2013-6-21 08:18

谢谢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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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2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彭泽法院法官这么样,老百姓心中有杆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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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2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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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2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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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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