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曹女士怀疑丈夫在外面拈花惹草欲离婚,可苦于没有证据,于是心生一计,冒充“小姐”与丈夫对话并录音,想以此作为丈夫不忠的证据。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以录音证据不能证明其丈夫有过错为由驳回了曹女士的离婚请求。
曹女士和杨先生结婚30多年。近一年来,她发现丈夫经常夜不归宿,家中积蓄也被挥霍一空。邻居们的风言风语传到了她的耳中,都说杨先生在外面赌博、嫖娼。曹女士跟踪过丈夫,但没有发现异常。于是,她心生一计,用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给丈夫打电话,冒充一名小姐,用言语挑逗勾引对方。杨先生不知是计与妻子聊了起来。而此时,曹女士已偷偷录音。
曹女士准备好录音证据后,就将丈夫告上法庭,以其有过错为由,要求判决离婚。由于曹女士没有其他更有力的证据证明杨先生存在过错,且这份录音证据是她与杨先生之间的通话录音,故通州法院最终没有支持曹女士的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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