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老兄弟因琐事闹上法庭,眼看50多年的兄弟感情产生裂隙。5月14日,彭泽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法官调解,弟弟赔偿哥哥6000元后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李和是被告李德的哥哥。2011年8月份,李和的妻子因琐事与李德的妻子发生争吵,在争吵中李和、李德不是劝阻他们的妻子,也加入了争吵的行列,李德在争吵中和李和发生了肢体上冲突,李和受了轻微伤。为此事,兄弟俩闹下了隔阂,见了面也不说话,后在家人的劝和下,李德同意过年的时候赔偿李和8600元,谁知,过年以后,李德和自己的妻子来到黄岭砖瓦厂做事,吃住在砖瓦厂,一个月难得回家一次,没有对李和进行赔偿,连电话也不接。李和越想越气,起诉到法院,要求李德赔偿损失8600元。
兄弟本应和睦相处,却因小事闹上法庭,实在不值得。通过谈话,法官了解到本起纠纷关键不是赔偿的问题,而是兄弟间放不开面子的问题,便有的放矢地召集双方进行协调。对哥哥说到:常言道,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为家庭琐事产生纠纷本不必闹上法庭,更不能断了兄弟间的情谊。对弟弟说到,李和是你的哥哥,即使有不对的地方,也不能动手啊,动手了又不赔礼道歉,是谁都有气,今天我们法官将你们兄弟召集在一起,让你们之间打开心结,一笑泯恩仇,怎么样?在法官的劝说下,李德赔偿了李和6000元,李和撤回了起诉,李德并介绍哥哥一起去黄岭砖瓦厂做事,兄弟又恢复了和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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