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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法院威武"特供酒"一年近3000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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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4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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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记者 刘立民
发自河北霸州
2013年3月18日,中央下发《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国管办〔2013〕59号)。这份《通知》下发的部门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
此后不久,法治周末记者便收到一份来自河北霸州的礼物——一箱“霸州市人民法院特供酒”。
白瓷瓶晶莹圆润,红白相间的商标,倾斜排列的字体,乍一看与国酒茅台无异,6瓶包装,箱体与内包装盒的正反面都印着法院院徽以及“霸州市人民法院”和“内部特供”的字样。箱体两侧则是宣传语:“弘人间正气,促社会和谐。”该酒的生产厂家为清河泉酒业。
霸州是隶属于河北廊坊的县级市。那么,一个县级法院为什么要搞特供酒呢?用途何在?用量多少?其社会影响又是什么呢?


一年用2000多箱特供酒

“什么?订几百箱?那肯定不行,量小成本太高,最低3000箱,霸州法院一年就订了3000箱特供酒。”霸州市清河泉酿酒厂负责人王恩生(音)向记者表示,实际每年生产“霸州法院特供酒”四五千箱,法院本身用2000多箱,余下的酒厂卖掉,“都是在家门口卖,不外销”。
4月的一天,记者几经周折,在霸州市城东10公里左右的G112国道旁找到这家“清河泉酒业”。当时酒厂大铁门紧锁,冷冷清清,只有一位值班老者守在角门旁,他告诉记者:“酒的手续批不下来,一直停着呢。”
记者正要离开,一辆面包车驶了过来,老者连忙打开大门,说“厂长来了”。
从面包车上下来的人50多岁,据其自我介绍,他叫王恩生,在酒厂主要负责生产、管理车间。王恩生把记者让进厂长办公室,记者以某地驻京办工作人员的身份开始与其交谈。
“驻京办每年请客送礼要用大批白酒,中央有规定,不允许用名贵酒招待,我们准备定制一批白酒。”记者说。
王恩生称主打品牌“金霸州”手续不完备,被责令停业整顿半年了,目前无酒可卖,而当听说是来定做特供酒,他眼睛一亮,立即来了兴趣。
“要浓香型的、酱香型的还是清香型的?”王恩生打开了话匣子,“最好的浓香型散酒要从四川宜宾去拉,酱香型的要去贵州搞,而我们只能造清香型白酒,二锅头那种,要什么酒你们自己定,一切费用按实际支出结算,我们只收取每箱6元钱的工时费。”
谈到霸州法院的特供酒,王恩生说那是浓香型白酒,按成本价每箱150元卖给法院,法院一般不欠账。
记者表示想买些“霸州法院特供酒”做样品,王恩生称酒厂在霸州市内设有办事处,一个叫王聪的人负责销售,从那里可以买到,并提供了王聪的手机号码。此后,记者果真在市内某市场一处商铺内购得“法院特供酒”4瓶,但价格是每瓶35元,整箱应为210元。
“即便是做特供酒,心里也忐忑不安,质量技术监督局不许可,经常检查。”在离开酒厂时,王恩生这样对记者说。
据霸州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法院定制特供酒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左右就开始了,原来在另一家酒厂,两年后改为清河泉酒厂,每年法院大约购买2800箱,主要用于招待和年节送礼。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霸州市民,他们说霸州法院与清河泉酒厂这些事尽人皆知,看似单瓶省了钱,但2000多箱的用量,也是几十万元的开销,社会上议论纷纷。


定制特供酒“是为了文化建设”


曾几何时,使用带有中央和国家机关“特供”、“专供”标识的商品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满足了某些人的虚荣心,但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商贩抓住了“商机”。
国管办的这份《通知》说,滥用中央和国家机关“特供”、“专供”标识极具危害性,社会上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经济利益生产销售相关商品,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影响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声誉,因此要严明党纪政纪,严禁授权冠名“特供”、“专供”标识和不购买使用“特供”、“专供”标识的商品,自觉维护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形象。
《通知》要求:对使用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的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其上级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对自行或授权生产销售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牟取不当利益的单位,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4月22日,记者带着一瓶特供酒,来到霸州市法院采访,主管后勤的副院长李永祥、办公室主任高泽言和政策研究室白主任共同接待了记者,但他们给出了大相径庭的说法。
高泽言表示,特供酒是他在2012年年初联系定制的,仅做了30箱样品,“约定每箱120元,30箱样品免费赞助,当时这种酒在市场上要每瓶100多元,定做的仅需20元,拿出去样子也好看,法院资金紧张,节省了不少钱”。
李永祥副院长也给出了解释:“霸州是文化之乡,霸州法院也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文化建设先进,包括楼道墙壁上的宣传牌,我们廉政文化这块都搞得很好——”说到此,他拿起面前的特供酒,指着上面的标语说:“也是为了这个,促进社会和谐,弘扬人间正气。”
李永祥强调,做特供酒的初衷一是节约资金;二是与文化建设相匹配。“仅做了点样品来品尝,还没大量生产,中央八项规定下来了,我们随即打消了这种想法”。
随后,李永祥、高泽言带记者参观了霸州法院的荣誉室和书画展,一面面锦旗、奖牌、奖杯记载了曾经的荣誉,书法绘画显示着霸州法院人才济济。
事后,记者查看收到的举报酒和自买酒,发现包装盒内标注的生产日期分别为2011年7月和2011年12月,都早于高泽言主任所说的“2012年年初”。
李永祥和高泽言也不否认酒厂老板的亲属在法院工作:“酒厂厂长叫王恩全,他的一个晚辈确为法院员工,但他还很年轻,进来没几年,我们定做特供酒与他没关系。”至于这个晚辈是他的儿子还是侄子,李永祥则语焉不详。
记者在霸州法院办公楼内呆了不到两小时,从主任室到第二会议室,再到荣誉室和画展室,给人整体印象是宽敞、气派。
据知情人介绍,为了这栋气派的14层办公大楼,霸州法院曾频遭诟病,如“大楼预算4000万元,实则花了1.2亿元”;“一个红木屏风价值几十万元”;“院长的办公室100多平方米——房套房像迷宫”等。纪检部门介入调查,给予相关领导人处分,院长不得不搬进十几平方米的小房间,其他人员也挤在一起办公,但过了一段时间,风平浪静后,又纷纷搬回大办公室办公。
发表于 2013-5-4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看似单瓶省了钱,但2000多箱的用量,也是几十万元的开销,社会上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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