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
成都一男子在踩点以后,带着作案工具,以买狗为由进入到被害人家中,采用威胁、用胶带捆绑手脚等方式,抢劫被害人30元后逃走,后被公安机关挡获。
昨日上午11时许,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入室抢劫案,被告人龙科(化名)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案发现场
带齐工具入户打劫
抢了30元慌忙逃走
去年11月5日下午5时许,一个中等身材的年轻男子来到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某小区内,径直走到早已踩好点的某房门外敲响了房门。这个男子,就是龙科。房内一人在家的李玲(化名)打开房门,见到门外之人正是前一天和自己搭话,称想买自己家狗的那个小伙子,便毫无防备地让其进屋。
进屋后,龙科掏出兜里的水果刀抵在李玲的脖子上,让她把钱全部拿出来。面对突如其来的威胁,李玲本能地挣扎反抗。气急之下,龙科抓住李玲的头发,把她拖进卫生间,并掏出准备好的胶带和塑料扎带捆绑住李玲的手脚。为防其叫喊,龙科又用封口胶封住了李玲的嘴巴。见李玲安静下来,龙科把她背到了卧室床上。随后,龙科去客厅拿了李玲的手提包,从里面找到30元现金后揣进兜里。这时,他突然想起李玲的女儿见过自己,便准备在客厅等待其回家后,将她也绑住后再继续找钱。没想到,此时李玲竟然挣脱了束缚,将卧室门反锁,大声呼救。龙科大惊失色,冲过去疯狂地踢房门,踢了两下没踢开,慌乱之下,他打开大门逃跑了。
去年11月21日,青羊警方在金牛区某网吧将龙科挡获。
作案之前
观察搭话装买主 做好前期“铺垫”
龙科此前在成都当厨师,每月拿着1800元工资。去年10月,他辞去工作后,女朋友突然和他分手了。龙科说,他感觉女朋友在分手时有嫌自己收入低的意思,“我也觉得自己没钱,就想去多抢一点钱。”
案发前一个星期,龙科开始踩点,观察到李玲正和别人谈论卖狗的事情,听到李玲说自己家里有几千元,龙科便上了心。第二天,龙科又来到李玲家门前,上前与李玲搭话,说他准备买狗给女朋友。作案的时候,他兜里还揣着自己的八九百元钱。他没想到自己大费周章,只抢到了30元钱,却给自己带来了十年半的牢狱之灾。当法官宣判:“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判决结果时,龙科有些蒙了,他告诉法官:“我当时啥都没拿,没有抢她的钱。”但随即又说:“我服从判决,因为我犯罪了。”
法官说法>>>
抢没抢到钱入户抢劫都是10年起判
“抢没抢到钱,都是10年起判。”判决此案的青羊区人民法院唐志敏法官告诉记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入户抢劫的量刑都在10年以上。“抢没抢到这30元钱,对这个案子的量刑来说影响很小。”唐志敏表示,龙科的目的并不是冲着这30元钱,而是其他更多的财物,加上他控制了对方,对被害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造成了很大危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