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案件质量,彭泽县法院坚持从实际出发,及时更新审监工作理念,拓宽审判监督职能。,用四项制度管案促审判监督。
一是实行审理案件全程监督制度,对案件实行动态管理,即时救济。强化审限监督,通过局域网不定期对各类案件进行网上监督,看是否超审限;强化庭审过程监督,定期开展庭审评比活动能力,庭审巡查,每季度通报庭审巡查情况;强化法律文书质量监督,制定了法律文书质量评查办法,定期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进行裁判文书制作讲评,杜绝了法律文书“粗制滥造”。
二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实现了由临时性评查向制度性评查、由粗评查向精评查、由刚性评查向弹性、刚性评查并重的转换。首先,成立了评查机构,成立分管院长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审小组;其次,规范了评查标准,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使案件质量评查有章可依,规范进行;再次,科学设定评查范围和内容,对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非诉执行等各类案件,就主体资格、审限、送达情况等程序性问题,以及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裁判文书等实体类问题均制定了不同的质量标准。
三是建立了发改案件点评制度,对二审发回、改判案件逐案登记,全部进行上栏“晾晒”,并组织召开点评会。对每个发改案件进行点评分析,。 针对评查、庭审巡查及发改案件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业务庭进行沟通,对案件质量存在的共性问题,认真进行归纳梳理,及时提出规范性指导意见,保证了司法尺度的统一。
四是建立法官办案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业务庭的法官都建立业务档案,将庭审巡查、文书评比等各项活动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记录档案,及时总结,查找不足,通过审判监督提升办案能力,更新办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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