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浩山乡的老刘夫妻俩一直靠着种田打零工赚钱。省吃俭用下,老两口一共也就存了一万五千多元钱。
2011年1月中旬,浩山乡人喻庄平从广西桂林搞“传销”返乡,村民们见喻庄平西装革领,又受喻庄平“低投资、高回报”的蛊惑,纷纷将血汗钱给了喻庄平作为“投资”入股,老刘也找到喻庄平打听赚钱法子。喻庄平找到妻子陈检娇商量此事,陈检娇称只要能赚到钱就可以。喻庄平见妻子不反对,于是对老刘表示自己的生意一定赚钱。老刘见喻庄平很有把握,爽快地拿出1.2万元钱给了喻庄平,并高兴地收下了欠条,欠条写着“两年期限还本付息”。
谁知,2011年12月,喻庄平所在的传销窝点被端,所有赃款被没收,他也因此负债累累。回乡后,喻庄平终日沉迷于网络游戏,还动不动就打骂妻子陈检娇。2012年3月5日,陈检娇与喻庄平离婚。
面对着一个接一个的“老表”来到家中要求其返还“投资”款,2012年3月10日,喻庄平偷偷搭凌晨第一趟早班车出走了,至今仍下落不明。
老刘这下急了,眼看着两年时间期限已到,他找到陈检娇打听喻庄平的下落,但陈检娇当场向老刘出示了离婚证,扬言自己早就与喻庄平没有了瓜葛,让老刘要钱不要找她。
老刘无奈,只好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喻庄平向老刘借钱时,两被告尚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遂判令被告喻庄平与被告陈检娇三日内给付原告老刘1.2万元及借款利息。
但陈检娇坚持认为自己和喻庄平已经没有任何关系,拒不给钱。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陈检娇银行账户中的存款。
今年4月9日,陈检娇带着一伙人气势汹汹地来到法院讨要说法,但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陈检娇渐渐明白其中的法理与情理,答应履行部分金钱给付义务,但同时表明自己尚处于怀孕状态无法工作,还要抚养年幼的女儿,家庭经济状况确实比较困难,希望能够适当减免。
不等法官做工作,老刘就主动表示,可以适当为陈检娇减轻一部分负担,只要她给8000元就可以了。
于是,双方当即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陈检娇当庭给付申请执行人老刘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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