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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零点

转载:求求彭泽公安临时工别再身穿警服到处“执法”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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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9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衣服也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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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无欲无求 发表于 2013-4-9 12:43
衣服也要分清楚

88get.jpg

g54et.jpg

还要查验下警察证哦

公安执法时须两人以上并同时出示《警察证》,否则可拒绝并视其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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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人民警察证管理使用,公安部依据《人民警察法》,制定颁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05年第81号公安部令),根据规定,人民警察证在外观式样、工艺材质等方面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纳入警用装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实行分级管理。发放范围为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在编在职并已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公安机关内部工勤人员以及聘用的辅助工作人员等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和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属于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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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9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星辰依旧 发表于 2013-4-8 22:56
你分不清正式工和临时工

但凡是去九江车管所办过业务的人都看到过,无论是他们的警务公示栏、还是他们在窗口办公,哪有看过他们穿警服,正式民警和勤杂人员都严格区分,不可能真假不分、混淆视听。
而彭泽交警队则截然不同,交通协管员不但可以身穿警服到处“执法”,还敢将身穿警服照片公然悬挂于大队警务公示栏里。这可能又是一大“彭泽特色”吧!{:1_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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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9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7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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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9 23: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楼主对公安的成见好像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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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0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神奇 发表于 2013-4-9 23:37
楼主对公安的成见好像比较大

你的猜想确够“神奇”!不可否认的是,我所转发过来的及我所说的都是事实和克观存在的现状。我也知道彭泽光交警临时工就近百把号人,加上他们的亲戚朋友等等,所以此帖遭到讥讽、吐槽、拍砖实属正常。我只是希望彭泽公安工作的不足之处尽快得到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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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23: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求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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