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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用拖把棍按我的脚,按到我骨头受不了不停地叫,我一叫,他们就笑,像看猴子一样;又把我按到地上,脚朝天,把我嘴巴封住,矿泉水灌到鼻子里去;打巴掌,跪皮鞋底那些都是小事……现在手臂上还有被他们用烟头烫的疤。”——张高平
“要不是牢头逼我,是不会认罪的,(认罪材料)写的简直是‘西游记’般的神话故事!杭州警方采用这种古老卑鄙的手段,串通牢头对我刑讯逼供,办出这种案子是浙江人民的耻辱。”——张高平
“我们恨牢头狱霸,也恨指使牢头狱霸的人,牢头狱霸没有这个权力,肯定是办案人员指使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牢头狱霸全知道,肯定是办案人员跟他说的,他们串通一气,我绝对不能容忍,太过分了。”——张辉
“浙江叔侄冤狱案”曝光后,当年侦办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女神探”聂海芬,这位全国“三·八红旗手”登上微博热搜榜。但聂海芬至今没露过面,媒体也找不到她。
张高平曾说:“我要起诉他们,尤其是那个‘女神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断定我们涉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
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官方网站上刊登了一条针对张氏叔侄错案的简讯,称要“认真做好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
女神探讲述“突审” 受害人称是逼供
迄今为止,杭州市公安局网站上还保留着对聂海芬的一条新闻,2006年刊登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聂海芬同志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文中称,“聂海芬同志是杭州市公安局自1960年以来唯一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女民警……近五年来牵头主办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经她审核把关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
发生在2003年的“5·18奸杀案”正是聂海芬经办的一个重要案件。
2006年4月13日,中央电视台第12频道《第一线》栏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报道之“无懈可击聂海芬”。节目讲述了聂海芬参与侦破“5·18奸杀案”时,如何在没有找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进而从“细节”入手,获得了“无懈可击”的证据。
在节目中,聂海芬说:“人刚刚到案,处于惊魂未定的状态下,经过突审,开口了,两个人都讲了。”而这里所谓的“突审”,被张辉、张高平一致认为是刑讯逼供。
组织人大代表“见证”证据
节目里还陈述了 “另一个男性DNA”的蹊跷事实:“法医提取了死者的指甲做DNA鉴定,结果发现,其手指甲里留有男性的DNA,可是这份DNA却与两名犯罪嫌疑人无关!”但即使是这样,“神探”也没怀疑抓错了人,她反而执著地从其他角度去证明张辉、张高平有罪。
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聂海芬介绍:“侄儿讲,他实施强奸的时候,是在汽车的前排,当时叔叔是在后排。那么叔叔的讲法,他说实施强奸的时候,他们三个人同时都在前排。第二点,犯罪嫌疑人张辉讲,实施强奸的时候,把被害人的上衣全脱了,而他的叔叔讲,只脱了裤子,衣服没有脱。”对于这段相互矛盾的口供,聂海芬的对策是组织了一场在当地人大代表见证下的“指认现场”。聂海芬介绍:“(请人大代表见证可以)保证指认的这个过程的客观真实性。不是他作案的,他不可能说得那么细,关键就是他不能说得那么准,你在一个点上准了,你不可能每个点上都准。”
但张辉、张高平却告诉记者,由于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犯罪”地点和过程,因此“指认现场”不得不进行了三次,最后才和口供、公安勘查报告吻合,而“指认”期间,人大代表根本就没下车。
受害人说,根本没女警提审过
记者在与张辉、张高平的对话中,曾反复核实“有没有一个女警官曾经提审你们?”,两人却都作了坚决的否认回答。张高平说:“从头到尾都没有女人审过我。”而张辉则说:“只有在提取DNA鉴定的时候,是一个女警员来给我取了指甲、毛发。”当拿出聂海芬的照片给他们看时,他们很确定地说“没见过”。
迄今为止,包括已经跟踪“5·18奸杀案”多年的媒体在内,都无法联系采访到聂海芬本人。
受害人说逼供
张高平说警方刑讯逼供:“把嘴巴封住,将矿泉水灌到鼻子里”
在杭州西湖刑警大队我苦头吃尽:他们让我站了7天7夜,让我蹲马步,不让我吃饭,我实在受不了赖在地上,他们就抓我的头发,我还是起不来,他们就提着我的手铐不停抖,我被抖到骨头都酥了才勉强站起;用拖把棍按我的脚,按到我骨头受不了不停地叫,我一叫,他们就笑,像看猴子一样;又把我按到地上,脚朝天,把我嘴巴封住,矿泉水灌到鼻子里去;打巴掌,跪皮鞋底那些都是小事……现在手臂上还有被他们用烟头烫的疤。
更可恶的是牢头狱霸。在浙江省公安厅看守所,我一进去牢头就打我,嫌我破坏了他吃饭的心情,还给我立规矩,说“老大”上厕所,我要面壁跪下,每天早上还让我朝东南方向拜菩萨。牢头还说,“你态度好点,我写好你抄”。他写好之后,我拒绝抄,他就打我到半死,还说晚上打完50只蚊子才能睡觉,哪里去找50只蚊子?!每次提审回来,都得向牢头汇报,否则就打我。认罪书就是这么写出来的。那天(3月20日)我在法庭上说:“杭州市公安局采用这种古老卑鄙的手段,串通牢头对我刑讯逼供,办出这种案子是浙江人民的耻辱。”
张辉说警方串通牢头:“翻供被牢头叫人拉到厕所里打下身”
我当时刚进号子,看见袁连芳的第一眼就觉得他不是好人。袁连芳是“老大”,一开始语气还是比较温和的。我说我没有杀人,他听了就让另外两个人打我,让我好好说,每次被打完,他就跟我重新说一遍案子的“经过”,“细节”比我还清楚,还画了图纸,他很能说,也很能写。每次提审回来,他都知道我说了什么,质问我是不是翻供了,只要我一翻供他就叫手下两个人把我拉到厕所里打,打下身。那种痛苦非常惨,我都讲不出来。要不是他,我也不会吃这么大的苦。
我们恨牢头狱霸,也恨指使牢头狱霸的人,牢头狱霸没有这个权力,肯定是办案人员指使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牢头狱霸全知道,肯定是办案人员跟他说的,他们串通一气,我绝对不能容忍,太过分了。
媒体夸“神探”
聂海芬主办案件300余起判死刑
在杭州冤狱案平反前,聂海芬一直是当地警方的一面旗帜,当时媒体不止一次地对她进行重点报道,报道中充满誉美之词,除了对她的办案能力的夸赞之外,还对她的个人情怀进行种种描述,以突出她不光是一个能力出众的警察,同时更是一个充满善意、柔情的女人。
“她的断案准确率达到100%”
2007年3月,媒体曾用大篇幅的报道,对聂海芬进行“素描”。报道说,聂海芬 ,42岁,短发,一对深酒窝,月牙眼。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从警20年,她每天打交道的,往往是可能会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人们叫他们“死囚”。
她的工作,是揭露和证实他们的罪行,也就是审讯和调查取证。
2000年以来,她主办及牵头主办的杭州市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一审判处死刑的30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经她手装订的案卷材料可装满一间30平方米的房间。
聂海芬嘲笑暴力审讯幼稚
报道中说“很多影视剧里,审讯场面都充斥着暴力”,但在聂海芬看来,这是十分幼稚可笑的。她和她的团队,“玩”的是一种心理上的“暗战”。“心理”上“镇住”对方。“不一定要吹胡子瞪眼睛,就能办好事,必须掌握到对方的心理变化,准确作出判断。”“其实,犯罪分子可能想,交代后就没命了,心里感到恐惧就索性拒绝讲了,但不是没有办法,我们还会收集到其他蛛丝马迹”,聂不慌,她有足够的办法和时间,可以把一个个证据,像珍珠一样串起。
报道中的聂海芬形象:白皮肤,月牙眼笑成一道弯月
媒体在报道中曾这样描写聂海芬:
对面的她,穿着格子衬衫、鸡心领毛衣,咸菜绿的外套,白皮肤,月牙眼笑成一道弯月:“真没什么好说的。”
20年前的聂海芬,梳着马尾辫,一抿嘴角就有两个酒窝。
审讯室里,一个犯罪嫌疑人见她,一乐,“你很像我的什么姐姐,还像……”。
这时候,聂海芬“出手”了,“你不要说了,你是不是说像你女朋友,像你妈也没用!”
她的眼一扫对方的脸,就能大致分析出对方属于哪种人。碰到倾诉欲特别强的犯罪嫌疑人,他想倾诉的时候,就让他倾诉;而有些滑头滑脑的人,就该立马打断。
报道中的聂海芬审案:想让法院对杀子母亲网开一面
当时媒体的报道中,还曾引用聂海芬办的一个案件来显示她能力突出的同时,也充满人性的光辉:
曾有一个女杀人犯,令聂海芬至今想起来,仍很揪心——一个母亲亲手扼死自己的亲生儿子。刚开始交手时,对方直着嗓子大喊大叫,死活不承认。聂海芬开始在外围调查。
这个女人生活得并不如意,和前夫离婚后,儿子判给了前夫,但女人不放心,就把儿子又接到自己这里住;她也想再婚,但男友觉得她的儿子太调皮了。
终于,濒临崩溃的女人,把儿子带到孤山上,看着儿子淘气的样子,一气之下,伸手扼住了儿子的脖子……
“如果你不爱你的儿子,为什么还要把儿子接回来呢?”再次见面,聂海芬开门见山,直中对方心理“要害”,女人哭了,防线彻底崩溃……最后,聂海芬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但作为一个女人,聂海芬觉得不忍,她想过很多办法,希望“挽救”这个女人的命运,她找到远在俄罗斯边境做生意的女人的前夫,给他做工作,希望她前夫去请求法院“网开一面”。但法不容情啊!
该报道最后特别说:“这案子,让聂心里一想起来就揪心。”“她说,其实透过这个案子,就看到了一个女预审员的缩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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