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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府字〔2013〕7号
彭泽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县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县长宁小球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人事、编制、审计、监察等工作。
常务副县长江训开 协助县长分管政府日常工作、彭泽核电建设服务、政府办、发展改革、重点工程、税务、国有资产监管、信访、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金融保险、行政服务中心、纠风、机关效能、应急管理、经济研究、外事侨务、地方志编纂、档案、征兵等工作;协管财政、人事、编制、审计、监察工作;负责与县人大、人武部的联系协调。
常委副县长汪细云 协助县长分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沿江开发、民营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改制、法制、科技、旅游、烟草、石油、盐业、医药公司、防震减灾、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与县科协的联系协调。
常委副县长秦岭 协助县长分管开放型经济、招商引资、工业园区、港口、航运、海事、供电、二轻、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对台等工作;负责与县政协的联系协调。
副县长张新初 协助县长分管民生工程、民政、残联、老龄、民族宗教、食品药品监督、物价、工商、供销、粮食、商业、物资、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工作;负责与县工商联的联系协调。
副县长李茂芹 协助县长分管公安、司法、消防、交警、国土、矿管、城乡规划、建设、环保、城市管理、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等工作;负责与县法院、检察院、武警的联系协调。
副县长邵春霞 协助县长分管精神文明、教育、体育、卫生、农村合作医疗、爱卫办、血防、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红十字会、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公司、新华书店等工作;负责与县团委、妇联、文联的联系协调。
副县长欧阳和平 协助县长分管林业、森林公安、公路、交通、运管、房管、安置房建设、老城改造、计划生育、扶贫移民等工作;负责与县总工会的联系协调。
县政府副县级干部马亮 协助县长分管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农办、农业、农业综合开发、水利、气象、水产、农机、农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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