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确定26个省级示范镇 出台29项政策措施扶持
2010-07-23 00:01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本报讯 王纪洪、记者刘星报道:昨日,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江西省委、省政府确定26个建制镇作为省级示范镇,并出台《关于加快示范镇建设的意见(试行)》,对省级示范镇给予重点扶持。
重点扶持26个示范镇
据了解,目前江西共有乡、镇近1400个,为充分发挥小城镇的作用,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江西省委、省政府按照“扶优扶强、规划先行、突出特色、统筹兼顾”的原则,选择中心城市周边的卫星镇、县域副中心镇、风景名胜区内的旅游小城镇和其他交通区位资源优势突出、经济发展潜力较大、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产业基础的26个小城镇作为示范镇给予扶持。省重点扶持进贤县李渡镇等26个示范镇,各设区市也将择优确定示范镇重点扶持。
连续三年结对帮扶
为保证示范镇发展顺利进行,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示范镇建设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了包括引导人口集聚、促进产业发展、规范土地运作、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扶持等扶持省级示范镇的29项政策措施。
为确保《意见》落实到位,我省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委组织部等32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示范镇建设领导小组。从2010年开始,将连续三年由省直有关部门对示范镇进行结对帮扶。省政府将示范镇建设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确定示范镇发展目标
江西省还确定了省级示范镇2010~2012年的发展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乡镇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城镇化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12年底,示范镇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占所在县(市、区)的比重,均比2009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示范镇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高,镇规划区人均道路面积达12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示范镇成为布局合理、规划科学、产业集聚、功能完善、经济实力较强、社会和谐稳定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
26个省级示范镇名单
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湾里区梅岭镇、高新区麻丘镇;
九江市:共青城甘露镇、庐山区新港镇、彭泽县马当镇;
景德镇市:乐平市洪岩镇;
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
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
鹰潭市:月湖区童家镇;
赣州市:经济开发区潭口镇、赣县江口镇、信丰县大塘埠镇;
宜春市:高安市八景镇、明月山管理局温汤镇;
上饶市:鄱阳县田畈街镇、鄱阳县油墩街镇、三清山管委会枫林镇、婺源县江湾镇、余干县乌泥镇;
吉安市:吉州区长塘镇、泰和县螺溪镇、吉安县永和镇、新干县金川镇;
抚州市:临川区云山镇、临川区唱凯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