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交警在线 于 2012-9-3 09:21 编辑
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是一个文明的社会,而文明交通是体现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方面。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推进“两城同创”工作,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倡议:
一、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争道抢行,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二、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追逐猛跑,不乘坐“摩的”和“拐的”,不乘坐超载车、非法营运车;做到从机动车右侧上下车。
三、非机动车不闯信号灯,不在人行道上骑行,不乱停放、不骑车带人、遇有停止信号时,不超过停止线;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四、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要走机动车道最右侧,不与其它机动车辆抢行;不无证驾驶,不驾无牌车、不闯红灯、不超载人员、不超速飚车。
五、驾驶机动车要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服从交警指挥,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乱放、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
六、驾驶机动车不超速超载、不违法鸣喇叭、不酒后驾驶,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吸烟和吃零食等。
七、驾驶机动车辆要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夜间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交通安全设施。
八、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九、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公安民警的车辆驾驶员,要身体力行和率先垂范,为全县人民作出榜样,做守法模范、当文明交通的标兵。
交通连着千万家,安全系着你我他。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倡导文明交通,树立文明新风,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只有人人增强守法意识,构建和谐社会,创造通畅无阻的交通秩序才能成为现实。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推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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