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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打造功能完善、办事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服务窗口,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进驻部门和服务事项的通知》(彭府办字[2012]118号),从进驻原则、进驻单位和事项、人员管理、审批机制和进驻要求等方面对调整后的全县需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实行窗口办公的单位和相关服务事项进一步予以明确,并于8月30日召开了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法制办、县中心管委会牵头的各个具有许可和非许可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进驻部门审批事项推进会”。要求各单位必须在10月15日前完成各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工作,并全部录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窗口网上审批系统办理;必须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一律不得再在原单位受理,不得擅自将已纳入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从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窗口退出。真正实现“进一道门办好、交规定费用办成、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优质高效服务,提升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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