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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彭泽县公安局黄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村入户走访工作中发现,太泊湖农业开发区白山村村民蔡某家的居住人员情况与实际人员数不一样,这一线索引起了民警们的极大地怀疑。
经派出所民警调查,蔡某妻子于2011年11月13日在彭泽县龙城医院产下一名女婴,但在人口登记表中蔡某并没有填写该女婴的基本情况。据某些村民反映已经有几个月没有见过小孩了。民警得知此情况后,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便将蔡某传唤到黄花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蔡某在民警面前先谎称女婴被放在亲戚家抚养,但在事实面前蔡某最终承认了遗弃女儿的事实。
据蔡某交代:因为家里比较穷,年迈的母亲常年生病几乎花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家境十分贫寒,养活2个女儿会带来更大的压力,于是产生了遗弃女儿的念头,经过和妻子商讨后,蔡某于2012年2月1日上午将女婴遗弃在黄花镇马路村公交车站处,在远处看着孩子被人抱走后,蔡某才回到家。
目前,黄花派出所民警已经为寻找女婴下落,在全县范围内张贴了寻找女婴启示,并且联系各兄弟单位进行大量走访工作,争取早日找回遗弃的小女婴。同时,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
蔡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遗弃女儿的行为后悔不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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