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本公司若干员工均接到电话,声称有其法院传票。。。。此乃骗子最新招数,已经有很多人都上当啦,彭泽是穷地方,但是也没逃过这些骗子的眼睛。。大家都要小心哦。!!
接到这样电话,不要害怕,不理他,挂掉就好了!!!
以下资料来自百度:
□信息时报见习记者 陈武东 通讯员 莫智芬
1、“这是最后一次通知,您有一张法院传票尚未领取,请您务必在明天下午4点前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领取,如需人工服务请按9……”近日,一些市民表示接到类似的语音电话,一时难以分清真假。对此,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官方微博表示,法院没有设置电话语音服务,电话传票多为诈骗分子的新伎俩,大家应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大朗的陈先生日前接到了一个电话,被告知自己成了一起案件的被告,要求他立即到法院领取传票。“我从没和谁有过纠纷啊!”陈先生慌乱又迷惑。他立即按提示转到人工服务台,一位自称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提示陈先生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查询传票内容。警惕的陈先生立刻意识到上当了,马上挂了电话。
据了解,法院发传票有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一般案件的起诉状、答辩状等诉讼材料,除了由当事人当面签收外,一般会由邮政快递部门送达“法院专递”,或者由法警、办案人员等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即使是电话通知,也会将案件受理情况说清楚,不会在电话中询问当事人的银行卡、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同时也不会使用电话录音形式。
法院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案件诉讼费是由起诉人到法院大厅立案庭先行缴付,或是要求当事人按法院预缴诉讼费通知书向受案法院开户银行账号缴费,法院会出具正规发票,没有汇款支付规定,更不会通知被告支付。
传票诈骗情节严重将获刑
据悉,电话假传票与一般的诈骗行为一样,如果诈骗者成功骗取钱财达到一定数额,轻则有管制、拘役,重则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司法人员解释,我国刑法上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的,才构成犯罪。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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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以领法院传票名义专骗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
2011年03月28日 09:25 来源:大河网
骗子以领法院刑事传票名义专骗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警方提醒,坚持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本报讯“先用语音电话接通,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要求接听单位和群众到法院领刑事传票。而转入人工服务后,对方则以信用卡透支或洗钱为由,要求提供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号。”一个新的电话诈骗方式近日在三门峡出现。记者3月26日采访时发现,骗子的诈骗目标竟然是机关团体和公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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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院传票名义诈骗
今年1月初,三门峡市人大、三门峡市纪委等20多家单位或群众,分别接到一个不显示电话号码的语音电话。对方自称是三门峡中院工作人员,要求接听单位或群众于当天下午4点半之前,到三门峡中院领取刑事传票,并声明是最后一次通知,否则将对其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而受害群众和单位按对方提示音回拨后,电话则转入人工服务,一名操南方口音的女子,则以对方信用卡恶意透支或洗黑钱等为由,要求提供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对。除一些大单位外,三门峡市中院部分干警也分别接到该恶意诈骗电话。随后,即有部分群众来到三门峡市中院,询问领取传票事宜。
法院多举措提防被骗
“这是一起典型的诈骗案件!”事件发生后,三门峡市中院对此事高度重视,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三门峡市中院要求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迅速全面详细搜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有关情况。对来访和电话咨询的群众耐心解释,并提醒群众保持警惕,对他人不要轻易提供银行账号密码等信息,不要往银行账户上汇款,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警方提醒:不听不信不汇款
针对此案,警方认为:目前,信用卡犯罪呈现许多新变化:首先是技术手段升级。像三门峡受害单位和群众接到的电话,开始是语音提示,之后再切换到人工服务,仿真度更高。其次,欺骗手法翻新。以前这类案件基本都是以受害人的固定电话欠费为由,进行诈骗,现在出现了很多“升级版”。犯罪分子先冒充法院或检察院工作人员,称被害人卷入诉讼,进而将电话转入某法院(也是骗子冒用的)等单位,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只有对各种骗术都有所了解,坚持做到“四不”: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希望大家相互转告,提高警惕,别让骗子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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