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达成调解协议,一场家事矛盾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案情回顾 阳某与韩某于2005年11月份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15年9月在彭泽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一双儿女。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产生矛盾,原告曾于2023年向法院起诉,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然处于分居状态,夫妻感情逐渐破裂,于是原告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为了两个小孩,仍然希望挽回这段婚姻。但是原告认为法院第一次判处不准许离婚后,已经给了双方一次机会,但夫妻关系仍未好转,故坚持要求离婚,双方僵持对立,案件一时间陷入了僵局。承办法官决定另辟蹊径,以当事人亲属为“破局点”开展调解工作。之后,在村干部的协助下,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方面引导家属对当事人进行情感疏导,最终,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意见,本案成功以调止纷。
彭泽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团队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不断提升少年家事纠纷矛盾化解能力,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彭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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