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彭泽县摄影艺术展征稿启事
经彭泽县摄影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请彭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批准,彭泽县摄影协会将于2017年12月份举办第二届彭泽县摄影艺术展览。本届设艺术、纪录两大类。展览将于2017年12月底在彭泽县文化馆展厅首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彭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彭泽县文化馆、彭泽县摄影协会
二、活动规则
1.彭泽籍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彭泽县摄影协会会员,每人必须选送作品二幅及以上(在市级以上入选、获奖的作品为首选)。
2.作品分艺术和纪实两大类,题材、内容和数量不限。可选送组照,每组限4-6幅。
3.对参评作品尺寸的要求:
⑴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电子文件。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仪制作的JPG格式电子文件光盘;以便举办者统一制作展览。
(2)作品入选后,由作者提供电子文件原片。
4.参展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所有参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活动宣传等非商业性用途,不另付稿酬。
5.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简章之所有规定。不明事项由彭泽县摄影协会负责解释。
6.作品选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由省市摄影家协会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根据来稿情况,举办者有权调整各个类别的入选及奖励数额,但入选和获奖总数不变。本展览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三、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拟评选入展作品分艺术、纪实两大类共60幅,其中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各奖项颁发获奖证书 。
四、作品类别解释
1. 纪录摄影作品类:作品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各类题材的作品,作品形式可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包括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两个方面)。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不得添加、合成原始影像内容,仅可做裁剪、色阶改变、整张照片转黑白。每幅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
2. 艺术摄影作品类:作品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题材范围可涉及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作者选送作品投稿时,同一作品不得在不同的类别中重复投送。
五、截稿日期:2017年10月30日止
六、凡投稿参加影展者,视同认可本方案的各项规定。如有未尽事宜,主办方将随时补充修改更正。
七、寄送地址:彭泽县摄影协会(彭泽县老工商局三楼)
邮箱:570705510@qq.com
联系人:王仕清
电话:18079285806
凡在本届摄影展中入展的作者,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和一本精装作品画册,不再另付稿酬。
彭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彭泽县文化馆
彭泽县摄影协会
2017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