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公安局招聘“天网”监控员、文职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彭泽县公安局“天网”监控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岗位名称:“天网”监控员 人员性质: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5名 2、岗位名称:“天网”监控文职人员 人员性质: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天网”监控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其近亲属从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3、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4、限彭泽本地户籍,熟悉彭泽本地地理环境; 5、大专以上学历,公安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者、或持有相关计算机专业等级证书、或有在公安机关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持相关证明文件),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6、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对数据运用感兴趣; 7、工作认真、思维缜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二)“天网”监控文职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其近亲属从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3、限彭泽本地户籍,熟悉彭泽本地地理环境; 4、本科及以上学历,语言文字类专业或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5、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对数据运用感兴趣; 6、工作认真、思维缜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上午9时至6月23日下午18时; 2、报名地点:彭泽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公安局办公楼509室); 3、报名材料: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有技能证书的同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笔试(分值100分) 笔试内容: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前6人为体检、政审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方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再依次替补体检、政审对象。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六)录用 1、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后经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月基本工资1500元,根据日常工作考核绩效,发放相应绩效工资。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以及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报到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二)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报名人数不满6人的,招聘单位有权减少招聘计划; (四)职业特点: 1、“天网”监控员:对“天网”视频进行检索、梳理、分类和上传存储,为案件侦查提供支持; 2、“天网”监控文职人员:跟踪、整理和报送相关材料,参与“天网”工程运行维护的辅助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可能存在加班、上夜班等情形。 五、本公告由彭泽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2-5626750、13755244978 联 系 人:张益飞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泽县公安局 2017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