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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上午,彭泽县渔政局会同长航公安、水上公安对长江彭泽段水域进行执法巡查,在巡至辰字水域时发现一艘渔船正在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我渔政36220执法艇迅速抵达现场,查获非法电捕作业工具一套,渔获物10公斤,并将两名当事人带至长航公安码头进行谈话笔录等调查程序后,确认两名当事人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非法电捕工具作业,涉嫌违反刑法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对此,我渔政部门迅速向长航公安彭泽派出所进行案件移交。目前公安部门已受理,并对两名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彭泽渔政始终对非法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非法捕鱼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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