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公安局关于“朱某被伤害一案”的情况说明
近日,我县网民朋友在互联网上反映我局东升派出所关于受理“朱某被伤害一案”的帖子,引起县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调查小组对相关案情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2017年4月28日,彭泽县公安局东升派出所接到110转警称:东升镇郭桥村黄金桥组有人打架。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伤者朱某送到东升卫生院医治。经查:2017年4月中旬,朱某在欧阳某等人处购买风景树,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欧阳某等人用菜刀将朱某砍伤,经法医部门鉴定伤情为轻微伤。目前,涉案人欧阳某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在此,非常感谢网民朋友对彭泽县公安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彭泽县公安局
2017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