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近日,中华诗词学会授予彭泽县“中华诗词之乡”荣誉称号,彭泽县又添一块国家级金字招牌。同时授予县国税局、一中、博吾学校“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诗词文化丰古邑,彭蠡之滨诗风浓。彭泽县钟灵毓秀、人杰地灵,文化源远流长。自启动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以来,我县持续加大对诗教工作、诗词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着力保障诗词活动开展有组织、有经费、有园地、有场所,使全县诗词事业得到进一步提升和发展。近年来,彭泽县将弘扬传承诗词文化纳入全县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目标,确定了党委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单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彭泽县先后成立诗歌组织社团10多个,老中青诗词创作人群数千人,并发表作品上万件。1986年12月成立第一个县级诗词学会——彭泽县诗词楹联学会,各乡(场、区)镇、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建立22个诗词分会,共有成员900余人,成为全县诗词发展的重要力量。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彭泽县诗词楹联学会在各类国家级以上刊物发表诗作60余首。 此次创建“中华诗词之乡”的成功,在提高市民素质、繁荣彭蠡文化、建设幸福彭泽等方面起到强大的助推作用。今后要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更好地传承发展中华诗词事业,创造适合诗词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创作一流作品,培养一流人才,努力把彭泽县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将诗词文化打造成文明品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作者:王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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