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9年1月1日至1987年1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三)具有彭泽县常住户口;
(四)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体育院校类毕业生优先招聘;
(五)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吸毒史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有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园区城管员:4人 岗位性质:城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中收1421室)
3.报名材料: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免冠照片一张报名,并现场填写《招聘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管员报名应聘表》一份。
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笔试(总分值100分) 笔试内容:高中语文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总分值100分) 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体育院校类毕业生及本局在职辅警,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计算为最后总成绩,此项不重复加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5人为体检、政审对象。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再依次替补体检、政审对象。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以及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报到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二)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公积金,月基本工资1500元,根据日常工作考核成绩,发放相应绩效工资。
(五)本公告由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2-5669568、13907923165(丁爱军)
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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