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回家让我过个年,年后你们再抓我行不行?”被执行人王某低声询问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无奈的答道“你先配合我们到法院,案子处理好了,这个年大家都好过。”1月16日上午8点,当执行法官得知“失踪多时”的被执行人王某可能已经回到家中的消息后,立即驱车前往彭泽县东升镇被执行人王某家中,随即在王某住处发生了上述一幕。
2014年11月,申请人张小华到被执行人王某养殖场工作,在拆2楼房屋横条时,不幸一脚踏空,从3米多高的屋面上摔下受伤。受伤后,王某将张小华送往彭泽县人民医院治疗,住院长达23天。事后,双方因医疗费及其他损失发生纠纷,协商未果,张小华便诉至法院。2015年5月,彭泽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张小华各项损失38553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不履行义务,张小华于2015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王某送达,均未果。遂向王某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工商信息,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6年1月,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将被执行人王某纳入失信被执执行人名单。2016年5月,被执行人王某因为无法购买火车票主动打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请求执行法官将其从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执行法官告知王某,只有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后,法院才能将其案件屏蔽。王某电话中声称会尽快履行,但随后却又玩起了“失踪”。
而当执行法官出现在王某面前,其低声求情时,法官脑海中浮现的是申请人张小华家中的贫困,以及每次见到张小华渴望拿到案款的沮丧眼神。想到这里,执行法官只能“无情”的将王某带到法院并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告知其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法大于情;采取任何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都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来源:彭泽法院网,作者:陈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