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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一直躲避支付劳务费义务的陈某,居然让其儿子主动联系上法官,要求履行完毕付款义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他在购买动车一等座、想过年回家时,遭到了铁路部门的拒绝。
2015年8月,刘某经朋友介绍到陈某家帮助其盖房子,约定每日出工费150元,前后出工80日,但陈某仅支付了6000元劳务费,余款一直拖欠不付。刘某多次向陈某催讨无果后,无奈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劳务费6000元。
2016年10月13日,彭泽县法院依法对该案审理后判决被告陈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刘某支付劳务费6000元,并由被告陈某承担相应诉讼费。
然而,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刻意躲避,且电话也再无法接通。2016年12月7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无法找到陈某本人,案件看似陷入僵局状态。就在执行法官苦恼该如何寻找陈某责令其履行义务时,陈某却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要求履行完毕付款义务。
原来,在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多次联系陈某未果,每次到其村里调查陈某家里也是大门紧闭,邻居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都称其外出务工、具体地址不详。经合议庭研究决定,将陈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最高法院的“全国失信网”上对其信息进行了录入。
这下可起了威力,陈某再也买不到飞机票、高铁票及动车高等座票了。此次,陈某就是因为在购买动车一等座时被铁路部门拒绝,差点没办法回家过年、与子女团聚,陈某这才意识到自己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日前,陈某已全部履行完毕付款义务,“老赖”名单也被撤了下来,这下总算可以买到火车票,舒心地回家过年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也就这样“意外”地得到了解决。
自该院开展“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活动以来,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集中力量攻克涉民生案件。据介绍,在上述三项活动期间,该院共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00余人、拘传100余人、拘留40余人、罚款2人、悬赏执行2人等执行强制措施,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案款7000万余元,其中民工工资500余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
*来源:彭泽法院网 作者:徐学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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