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蔡先生向九江新闻网爆料称,彭泽县长途汽车站旁的农贸市场有摊贩售卖野生麂子肉,对此,望有关部门能及时查处。
蔡先生告诉记者,2016年12月31日,他到彭泽县游玩,路过该县长途汽车站旁的农贸市场时,发现市场内有至少8家摊贩在公开售卖野生麂子肉。“开始还以为这是兔子肉,随口说了句‘这兔子好大只’。”蔡先生称,对方却不屑回应道,“这是野生麂子肉,比兔子肉好吃。你可以买点尝下,不是野生的不要钱,全是自己从山上打的。”
彭泽县城一农贸市场上售卖的麂子(网友供图)
“麂子是国家保护动物,以前就听说彭泽县能买到麂子肉,没想到菜市场就这样公然售卖,也太胆大了。”蔡先生说,他询问商家了解到,菜市场内售卖的麂子肉每斤26元,可零买也可大量订购。
蔡先生还告诉记者,农贸市场内的摊贩售卖野生麂子肉时没有做任何遮挡,甚至处理的麂子皮毛、内脏也是直接袒露在外,去除的皮、内脏直接丢在地上。
1月4日,记者联系到彭泽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周姓工作人员表示,野生麂子确实属国家保护动物,将立即派人实地查看。
“麂子属国家保护动物,是不允许捕杀和贩卖的。我们办案人员将会立即前往实地查看,如确实是野生麂子,将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构成刑案,如不构成刑案,我们将会通知林业部门进行处理。”周姓工作人员说,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野黄麂虽不在一二级保护动物名单之中,但属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所以私自捕猎也是违法的。针对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
来源:九江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