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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男子招摇撞骗做“生意” 冒充警察抓嫖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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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彭泽法院网讯 2016年12月15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招摇撞骗案,男子冒充警察在彭泽行骗,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2016年,一直在家务农的贾某觉得自己出“苦力”挣钱太慢,决定冒充警察,抓住嫖客不敢声张,害怕丑事外扬只想息事宁人的心理,做一笔好“生意”。其说干就干,当日,便从网上订购了一批仿真警服、手铐,并办了虚假警官证,决定以此“生财”。
       心生发财“妙计”,冒充警察抓嫖敲诈。8月31日,穿戴好假警服,前往按摩店门口蹲守的贾某见市民杨某独自一人从按摩店里出来,便将其拦下,向其出示假警官证,声称自己是警察后,便假装打电话给派出所的同事说,人抓到了,派个车过来,并将杨某拉进偏僻地方对其进行搜身,谎称要通知其家属来缴纳罚款,被害人随即问这个事能不能私了,怕影响不好,贾某便以“抓嫖”为由向其索要现金5000元,心虚的杨某见贾某证件齐全,虽然心生怀疑,但也只好就范,但说没有带那么多钱,要回家拿钱,于是贾某同意后与被害人一同来到其居住的小区,被害人交给贾某3200元现金,便放其回家。
       又想故技重施,终被识破锒铛入狱。其在尝到甜头后,9月5日,其又找到同一被害人,以“抓嫖”不计入档案为由,向被害人杨某索要现金5000元,被害人当场交给贾某人民币1400元,贾某则要求被害人次日再交人民币5000元。次日上午,被害人在向朋友王某借钱时将此事告知了其。其觉得现在公安处理做事越来越公开、透明,很少会像以前再发生这种事情,尤其是在私了后还继续要钱,这种行为立刻引起了王某的质疑,于是同被害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核实,才发现自己被骗。同时,此事也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重视。隔日10时许,被害人与王某在彭泽县二中门口与杨某见面后,彭泽县公安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将其抓获归案,
       贾某对其骗取钱财共骗得赃款共4600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贾某假冒人民警察招摇撞骗,骗得人民币46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应以招摇撞骗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予以量刑。
       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贾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责令被告人贾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赔给被害人杨某人民币4600元。(本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发表于 2016-12-21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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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还真是“发财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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