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三点多,位于县城龙城大道老电视台附近一美容店门口,有几个妇女在店门口处争吵,争吵时一方妇女口里念叨着给钱就走,不给钱就不走,另一方妇女说就是不给,越吵越不给。也不知是要哪般的钱。
吵了一定时间后,有110民警来了,民警到现场后才弄明白,争吵双方一方为开美容店店主方,另一方为该店学员家属方,十天前学员一方送小孩来该店学手艺,并缴了2800元学习费,后小孩不愿意学,又要求退钱,店主方已退了2000元,仍有800元未退,学员家属今天就是为索要剩下的800元培训费。店主方认为这是学员自愿缴纳的,学员不学是学员的事,并且退还了大部分费用,剩下的不再退还,所以两方各执己见,才在该美容店门口吵起来。
民警了解情况后,向双方当事人说:大家先不要争吵,首先这不是什么深仇大恨的事,就为800元钱事,其次双方在这争吵,都没赢家,来往路人会笑话,父母送小孩来学手艺,欠考虑周全,才致小孩中途不学。店主方也要考虑自己店的形象,在自家店门口吵总是不好,影响生意、形象。最好双方都让一步,早早了事。经民警耐心做工作,店主方让步,退还一定的费用,才算息事。
从这件事小编认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可以预防此类事发生:一、家长送小孩来时,和小孩交流好,得她愿意学;二、是用工、培训也好,最好签订一份协议,规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有问题说在前面;三、解决问题注意方式方法,粗暴的方法可能会让事情更复杂。但今天恭喜双方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