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明明是妹夫开发的却对外谎称自己是老板,以发包楼盘工程的名义,诈骗杜某洲、曹某川等19名被害人1052万元。近日,由江西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经查,邹某系彭泽县某建筑公司总经理,其在任职期间以私人名义在外承接工程,并为此在民间借了大量高利借贷,后因经营亏损导致资金链断裂。2013年,邹某的妹夫邹某保在九江市开发了“戛纳小镇”楼盘,邹某便打起了该楼盘的主意。邹某对外谎称该楼盘是其开发的,以发包脚手架、外墙装修、绿化景观、强弱电、给排水工程的名义,利用私刻的楼盘开发公司的印章,与杜某洲、曹某川等19人签订虚假的发包合同,收取19人工程保证金658万元。与此同时,邹某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该楼盘资金周转困难为借口,以2分至1毛的月息作诱饵,骗取唐某平等8人钱款39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冒用他人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邹某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仍以高息作诱饵,骗取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正义网九江4月6日电(通讯员 鲍观升 朱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