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节日期间群众吃上放心肉,按照九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前会同该县畜牧局开展了生猪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针对猪肉销售时间早的情况,于清晨重点对彭泽县城集贸市场和零散肉铺进行突击检查。在1家个体零散肉铺销售点,执法人员发现该销售点的猪肉无检疫印章和标识,涉嫌经营未经检疫肉类(俗称“白条肉”)的违法行为。经调查,该个体肉铺经营业主李某为逃避生猪屠宰税费而私自屠宰生猪进行销售。执法人员现场对正在销售的88公斤无检疫标识的“白条肉”予以没收,并送县畜牧局进行检疫,经检疫该批猪肉无病死情况。但针对该个体肉铺经营未经检疫肉类的违法行为,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将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严厉处罚。
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希望通过本刊提醒广大群众,在选购猪肉的时候,一定要看清猪肉上是否有检疫印章和标识,无检疫标识的猪肉无法保证猪肉是否合格。同时也提醒生猪销售商户,不得私自屠宰生猪,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欧阳华 刘彦东)
来源:九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