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县直单位的一名在职的外县公务员,2005年参加工作,本人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婚后住在岳父的房子里,也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商品房,听说山南隧道附近有公租房(保障性住房),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如果可以,如何办理?谢谢!
您好,经咨询县房管局回复如下:根据<<彭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彭府发[2013]1号)文件之规定,彭泽县申报公租房的条件如下: 1、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家庭; 2、辖区内的城镇居民或在就业地有稳定劳动关系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家庭; 3、在城区无住房或人均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近几年来为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主攻一带、决战三区”的发展思路,我县的公租房建设项目大多规划安排在工业园区建设,建成后的公租房均由落户园区内的企业统一申报统一承租。山南新城700套公租房项目正在建设之中,目前暂未启动社会对象申报公租房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