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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15时左右,家住彭泽县黄花村居民王某,前往马当办事的过程中在位于太泊湖生态湿地保护区的水坝上发现一只卧地不起的野生鸟类动物,秉承着“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理念,王某当即携带保护动物驾车来到彭泽县林业局并局相关股室进行了反映。
经彭泽县林业局野保站站长方彭军鉴定,该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小天鹅。从外观仔细检查,小天鹅已为成年鸟,无外伤,无病毒感染症状,但无法直立行走,并有拉稀现象,估计可能是由于长途迁徙、体质虚弱,体力不支而降落在水坝上。为了确保小天鹅的安全,负责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何晓林局长当即决定立即将小天鹅送往九江市动物园救助中心进行救治,据悉目前小天鹅状况良好。
来源:彭泽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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