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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中共江西省纪委对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利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王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利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厅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而11月25日彭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曾通过决定,罢免王利的九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九江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撤销王利的九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九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王利简历
王利,女,汉族,1963年3月出生,江西瑞昌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
履历
1984年8月,九江市计委综合科干部;
1987年3月起,历任九江市计委国民经济计划科干部、社会发展科干部、综合计划科干部、事业科副科长、科技社会科主任科员、科技社会科科长;
1998年12月,任九江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0年8月,任九江开放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02年9月,任九江市台办主任;
2002年11月,任彭泽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年5月,任彭泽县委书记;
2011年9月,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管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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