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今年,彭泽县推行科级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要求全县709名在职在岗科级领导干部认真填写《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如实向组织交明白账,集体“亮家底”。这也是该县今年在干部管理上启动实施的一项新政策。
该县以《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为依据,结合实际制订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告内容涉及婚姻状况、个人收入、拥有房产、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情况,填写内容涵盖配偶、子女金融投资理财、移居国(境)外、从业情况以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等16个重大事项,要求全县县管科级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经单位调查核实、主要领导审签后,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存档备案。并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不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不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来源:九江日报 作者:欧阳昌华 钱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