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音】为给祖先重新立碑 引发两个家族的对立
【同期声 何大壮(化名)的姐夫 张爱华】意思就是这个坟不能在这里建,对着他家门口。
【同期声 彭泽县太平关乡徐姓村民代表 徐华】,你一家人,你不能毁我的东西。大姓,这个家族的械斗发生就不得了,
【配音】彭泽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现场审案 化干戈为玉帛
【同期声 彭泽县人民法院定山法庭庭长 刘楷林】因为这个涉及到是一个群体性事件,要妥善处理,别看这是个民事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它容易引起(大纠纷),
【配音】立碑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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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说案例,道法理,欢迎收看《三套说法》。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挖祖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是一个人、一个家族不可容忍的事。如果挖了谁家的祖坟,就意味着彻底否定了这个家族的历史和价值,也就意味着与这个家族的全体人员为敌。2015年6月21日,在彭泽县太平关乡,一户何姓村民将正修建的徐氏家族祖坟墓碑给推倒了。这一下,当地的几百户徐姓村民愤怒了。那么,这户何姓村民为什么会做出这种有背公序良俗的事来呢?
【解说】十多年前,彭泽县太平关乡古楼村、平板村、康庄村、永乐村四个村组的徐姓村民找回了一块徐姓祖坟的墓碑。
【同期声 彭泽县太平关乡徐姓村民代表 徐华】我们发现一始祖,老祖宗,他是明朝过来的,这块碑是道光年间树立的,后来这个碑由于文化大革命,破四旧,这个碑就砌起来了,就放在那边做桥板使用,后来我们发现了
【解说】徐姓村民发现了家族一世祖的墓碑后,就开始寻找祖坟的位置,可是由于历史的变迁,族谱中记载的地名也已无从考究
【同期声 彭泽县太平关乡徐姓村民代表 徐华】反正就是说这个碑就在这个周围抬来的,因为不可能到很远的地方去
【解说】2014年9月,太平关乡徐姓村民开始重修家谱,重修祖坟的事又再次提上议程。
【同期声 彭泽县太平关乡徐姓村民代表 徐华】我们就通过家族开会,这块山是我们徐家的,这块地也是我们徐家的,我们就选择在山边上,搞块地把坟建起来
【解说】重修祖坟的事经徐姓村民家族会议通过后,就开始在徐姓村民所属的土地上寻找合适的位置。
【同期声 彭泽县太平关乡徐姓村民代表 徐华】其他的位置不好,这里靠近山,靠近山啊坟毕竟是建在山边上的,因为这个坟是建在山边上的
【解说】经过大家合议,徐姓村民决定将祖坟重建在环境优美、交通方便的虎山组徐家南山组山脚下的一块地里,虽说这块地与南山何姓两户村民的房屋相距130多米,但徐姓村民认为,这并不会影响到何姓村民的任何利益
【同期声 彭泽县太平关乡徐姓村民代表 徐华】这一户人家也不对,那一户人家都不对,我们毕竟是一个纪念碑,这也是为了子孙后代来祭扫清明,来放放爆竹
【口播】2015年6月,徐姓村民集资4万余元,将修坟工程承包给了当地的一个泥工,在工程开工之前,徐姓村民派出了代表征求两户何姓村民的意见,何姓村民的岳父当时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徐姓村民见何姓村民不反对他们修坟,就热热闹闹地开工了。五月初五,正值端午佳节,这时,一名何姓村民提出反对意见了。
【解说】何大壮的家离正在修建的徐氏祖坟有130多米的距离,他之前一直在外打工,2015年端午节,他回到了家中,发现徐氏祖坟的墓碑正对着他家的院子大门,他觉得这有些不吉利。
【同期声 何大壮(化名)的姐夫 张爱华】意思就是这个坟不能在这里建,对着他家门口。这是乡风民谷嘛,公序良俗,都没有这种情况建得这么近的,这么方便的地方,坟不都是建在山上
【解说】于是,何大壮委托姐夫张爱华与徐姓村民进行交涉。此时,徐姓村民的修坟工程已经进行了半个多月,让他们在这个时候停工,徐姓村民肯定是不答应。双方交涉了一番,徐姓村民做出了稍许让步。
【同期声 彭泽县太平关乡徐姓村民代表 徐华】这个朝向我们也可以调一点,也尊重你,再说你站在院子里看得到,我们再竖一堵墙,三米高的墙起来,又没向他的门,又没向他的屋,你说你站在院子里看的到,那到处看的到啊
【解说】对于徐姓村民的让步,何大壮并没有同意,他坚持要求徐姓村民将祖坟建到其他地方去,对于何大壮的要求,徐姓村民是坚决不同意
【同期声 何大壮(化名)的姐夫 张爱华】坟迁至那边,这个费用,我们恢复原貌,当时徐姓人家就不同意,非要建在这个地方
【同期声 彭泽县太平关乡徐姓村民代表 徐华】后来我们也考虑到了,没有对他造成损失,根本不可能朝向怎么样子,我们修坟也是为了子孙后代,但是一条,也不可能也危害人,不必要
【解说】何大壮见双方协商不成,第二天,就让姐夫张爱华去找了一台挖土机,一下将徐姓村民正在修建的祖坟墓碑给推到了。
【同期声 彭泽县太平关乡徐姓村民代表 徐华】当时要打架,我们算了,我们年纪大的人叫年轻人撤退了,走开了,后来就说,你要慎重这个事情,你一家人,你不能毁我的东西。大姓,这个家族的械斗发生就不得了,所以我们尽量还是协调,我们一让再让
【口播】徐姓村民为了避免两个家族之间械斗的发生,提出双方走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2015年7月,徐姓村民向彭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大壮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
【同期声 彭泽县太平关乡徐姓村民代表 徐华】这个事情我们要维护我们的权益啊,我这个坟必须要建啊,还说我们违法,还说我们做得不对,还是侵害之人,协调不好,只有走法律这条路,法律是公正的
【解说】2015年9月16日上午,彭泽县人民法院定山法庭巡回法庭在太平关乡人民政府开庭审理了此案。
【现场声 彭泽县人民法院定山法庭庭长 刘楷林】彭泽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
【解说】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双方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错,过错都是由对方造成的
【现场声 徐姓村民法定代理人】徐姓村民修理墓碑的行为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原告方的行为是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敬仰先辈的光荣传统。第二是为了保护历史文物、国家文化遗产。第三,未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第四,未给社会和公共安全造成任何危害,也未侵犯任何人的利益,因此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现场声 何大壮(化名)的姐夫 张爱华】徐姓家族人员目无党纪国法,知法犯法,顶风作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农民取得土地所有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利用于非农业建设。已经是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还不违法?你叫我怎么说?
【同期声 彭泽县太平关乡徐姓村民代表 徐华】你就是挖别人祖坟啊,伤心,你这点事不懂?你有问题向乡里反映啊,xxxxxxx
【同期声 彭泽县人民法院定山法庭庭长 刘楷林】被告方就认为,他违反了公序良俗,一般民间的公序良俗的感觉,他就认为这个墓碑对他造成了心理影响。
【解说】张爱华在庭上提出,徐氏村民在何大壮家附近修建祖坟,今后就会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于张爱华的说法,徐氏村民立刻进行了反驳。
【现场声 何大壮(化名)的姐夫 张爱华】徐姓家庭在何姓家对门立碑建坟的行为,是把自己对祖先的尊敬建立在何姓村民身心痛苦的基础上,我们祖先的传统美德,我们祖先告诉我们,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要强加给别人,他这个行为确实有反人伦,有反道德
【现场声 徐姓村民法定代理人】徐姓村民一百多人如果上坟的话,对何姓有伤害?按照当地农村风俗,他无非也就是清明时节讽刺祭扫祖墓,按照农村来讲,也就是上坟放点爆竹烧点纸,磕个头,对何姓村民有什么伤害?离何姓村民家里有100多米远,根本就没有伤害,
因此原告认为,被告方用挖土机将修坟工程完全破坏,严重侵犯了徐姓公民的人格权和尊严,并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章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说】本案影响人员较多,涉及当地两个异姓户族,被损祖坟地位特殊,处理稍微不慎将会导致更严重后果,
【同期声 彭泽县人民法院定山法庭庭长 刘楷林】因为这个涉及到是一个群体性事件,要妥善处理,别看这是个民事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它容易引起(纠纷),因为这里面有一点风俗习惯在里面,你把他祖先的坟墓进行了毁损之后,他觉得对他徐姓家族是一种侮辱,对他的心理就造成一种压力。何姓在那个村庄来说比较少一点,徐姓比较多,他估计有几百户,几百户老百姓对处理这个事都有点意见。通过庭审也形成一种法制宣传,让老百姓感到我们法院下去依法公平公正的处理繁个案件,
【解说】为了双方以后能和谐的相处,刘楷林决定庭上调解双方矛盾,并要求双方都要换位思考,
【同期声 彭泽县人民法院定山法庭庭长 刘楷林】这个思想、方式我们是赞成的,但是说,在这个过程中是不是顾忌到他人的利益,考虑到其他问题?我觉得有些欠妥,但是对方办事也不稳妥,现在有问题,我们有当地党委、政府,有相关部门,帮你出面协调,处理这方面问题,也是矛盾,也是纠纷,你们双方之间考虑一下。
【解说】刘楷林见庭上双方依旧是争执不下,就建议两个家族的人员一起去事发现场,实地寻找能和平解决的方案。在事发现场,徐姓村民提出,不要何姓村民赔偿了,只要他们能恢复祖坟墓碑原状就行。
【现场声 徐姓村民】:不要钱,你只要帮我搞成功,搞成功就要得
【同期声 彭泽县太平关乡徐姓村民代表 徐华】这个是原则,这个是不能让的,这是考虑到一个家族哪一个人表态的,同意不同意的问题,这是大家的意见,否则我们就撤诉
【解说】经过刘楷林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同期声 彭泽县人民法院定山法庭庭长 刘楷林】墓碑的方向向背后移了十几米,墓碑的方向不对被告亲属家门口,损失这一块,被告他自己同意交3万块钱赔偿他,让他们自己修,然后原告拿了这个钱就向法院撤诉。
【口播】事情解决了,在这儿,我们还是要说一句,大家在做任何事之前要多考虑一下,正如刘楷林在庭上所提倡的那样,要换位思考。今年以来,彭泽县人民法院因地制宜,对特殊案件进行灵活的审理,开展巡回审判,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增加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并且以案说法,普及了法律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