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名单公布后,我感觉到无处藏身,没脸见人。”9月23日,被执行人将1万元案款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并再三表示,将想方设法,尽快将余款履行完毕。这是彭泽县人民法院9月份公布失信人名单后执行工作的一个剪影。
彭泽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执行干警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同时进一步学习该司法解释,把握该解释的内涵,充分理解司法解释的精神。在工作中逐步建立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信用惩戒制度等相应制度,努力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
该院认真核查一批执行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认真、严格地审核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的录入发布工作,使真正的“老赖”曝光于群众面前。
该院还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为扩大影响,该院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声讨”失信被执行人,使其无所遁形;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道德、舆论、教育等多种手段,真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据了解,自9月8日公布74名失信人名单后,已有3人全部履行义务,8人部分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彭泽法院网
原标题:彭泽县法院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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